不滿校事會議修法教團將上街 教育部:回應務實問題非強行修法
教育部日前公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也就是不適任教師將送校事會議處理的相關內容。不過修法內容引起部分教育團體不滿,全教總除了召開記者會痛批外,更表示將於25日上街抗議。對此,教育部今天(15日)表示,相關說法多有不符,這次修法研修過程納入教師工會及教師團體意見,相關建議已具體反映於制度設計中。
教育部表示,這次修法包括強化受理與分流機制、不受理匿名檢舉,並明定教師於教師評審委員會或考核委員會陳述意見時,學校應主動提供調查及輔導資料,以保障知情權等;教育部尊重各界表達意見的權利,亦將持續蒐集實務回饋、滾動檢討制度。但對於與修法事實不符的指稱,教育部有責任澄清。
教育部指出,他們於去年六月完成整體調查及現場數據蒐集分析,並蒐集地方政府、學校及相關團體意見,經預告及溝通程序後完成修正,並非倉促或未經討論之修法。
而針對部分教團指修法未處理濫訴與小案大辦問題,教育部強調,他們正視相關情況確實存在,因此新增「受理前即行判斷」及「受理後案件分流」機制,並強化檢舉責任設計,避免一般教學、管教或溝通爭議,一開始即進入最嚴格之調查程序。部分教團將上述制度調整描述為「未解決問題」,完全忽略修法實質內容。同時,修法亦明確限制匿名檢舉,透過不受理匿名檢舉及受理階段判斷的雙重調整,強化檢舉責任,降低濫訴風險。
而在所謂新制使校長「權責真空」變成「巨嬰」,教育部說明,新制係在不同意見並存下,為回應校長是否偏頗或承受不當壓力之疑慮,調整其於受理判斷中的角色分工,校長仍負責召集、釐清事實及行政協調,並非所謂架空行政責任。至於關切冤案補償及名譽回復機制,教育部重申,相關配套已啟動研議,並非如部分教團所稱完全未處理。
教育部指出,制度討論若刻意忽略修法內容與實務事實,僅以全面廢除相關機制作為訴求,仍難以回應不適任教師處理及學生權益保障等教育現場的實際問題。教育部希望在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教育專業之間,建立可運作、可檢討的制度,而非以否定制度本身取代對制度的理性討論。(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