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案 教育部認定達解聘要件 命台師大教評會2周內重審
台師大爆發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研究抽血案,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今天召開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檢視台師大教評會決議,認定情節重大,已達教師法解聘要件。台師大教評會「論理不明」,因此要求重審,須於2周內「另為適法之決議」。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爆發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教育部由次長朱俊彰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調查,對研究主持人陳忠慶、共同主持人周台英分別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命台師大自7月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改善。
教育部今天召開「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師大學生參與研究過程中,疑遭教練施壓抽血。此案涉及校園霸凌,台師大對於周姓教練處分落差過大,引發外界爭議。
教育部上述會議嚴格檢視台師大教評會所作的決議,認定情節重大,已命教評會於2周內「另為適法之決議」。
此外,教育部表示,此案對被行為人(指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侵害,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要件。台師大三級教評會未依調查報告解聘周姓教練,且「論理不明」,已命教評會重新針對權勢不對等、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侵害程度、行為應受責難程度及行為次數、頻率等事由,逐一釐清檢視。
教育部說指出,為保障學生申訴權益,17日已設立單一申訴窗口,並主動聯繫受害學生,同時也會提供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轉知,確保學生及時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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