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收容機構執行長侵占上千萬公款、性侵院生及員工 檢求重刑21年
桃園市某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涉嫌藉刮痧、治病為由分別對收容少女及女員工伸狼爪,又夥同妻及洪、吳2名員工侵占公款上千萬,連出國旅遊、子女學雜費都報公帳,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業務侵占等罪將張等4人起訴,求處張21年徒刑,其餘共犯6年至6月不等,目前張姓夫婦在押中。
起訴指出,53歲張男自2017年起,私設公司卻以收容機構的名義參與外界表演,並在網路販售蛋黃酥、滷鴨翅等商品,讓民眾誤信是福利機構的生產商品,收益全數歸機構,因而踴躍購買,但實際匯款帳戶卻是張男私設的公司。
檢警方查出,自2017年9月12日至2025年2月15日止,張男等人共侵占841萬8032元,張等人另涉嫌虛列人事費用自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間,利用不知情員工名義簽署領據,詐領勞務費共侵占78萬9100元。
檢方指出,張男於2020年間帶著配偶楊女、3名未成年子女及洪姓女員工等6人到日本旅遊,卻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核銷費用,甚至報銷在台灣消費的發票及日本藥妝店的私人購物共挪用37萬元。此外,張動用收容機構資金幫3名未成年子女繳納39萬8629元學雜費,合計各項侵占金額高達997萬5761元。
張男又於2022至2023年間,假借「刮痧」名義,對2名院生進行強制猥褻;更以治療子宮肌瘤為由,對1名員工指侵得逞,檢警依據被害人供述與醫療檢查結果,認定張確實多次侵害弱勢院生及女員工,嚴重踐踏人身自主。
案經桃園市社會局主動告發並通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奕瑋指揮桃園市調處、桃園市婦幼警察隊展開調查,整合被害人證述及金流資料後,於2025年4月14日發動搜索該機構,並將張姓執行長夫婦、洪姓員工拘提到案,檢當庭聲請羈押張姓夫婦等,法院裁准羈押禁見,洪女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偵辦過程中,同步查扣張等人帳戶資金共763萬8219元及美金8948.7元,徹底剝奪不法所得。
檢方痛批,請審酌張姓執行長夫婦及員工等4人均明知收容機構是庇護弱勢、實踐公益目的機構,原應善用公益資源照顧弱勢院生,卻恣意挪用機構資金近千萬元供其等私用,惡性重大,且張身為執行長,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機會強制猥褻、性侵被害人,所為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回復傷害,並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之信任,爰建請法院量處張男有期徒刑21年、其餘被告3人量處有期徒刑6月至6年,以資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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