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詐騙755萬「哭窮」還不出 法官見1狀況要她全賠
南投市一名林姓婦人誤信投資詐騙,兩周內面交現金755萬元給李姓女子,事後得知被騙提告求償,李女稱自己單親且尚在服刑中,無力償還,向法官求情。但她從事詐騙多次遭逮仍不知悔改,南投地院民事法官判決李女755萬元須全賠。
判決書指出,李女前年與另3名詐團成員透過投資詐財,分頭向多名被害人取款,2、3周內就詐取多達1855萬元,4人已被南投地院判刑;其中林婦於同年5月底和6月上旬,面交給李女555萬元和200萬元,李女遭判刑1年4個月。
而遭高額詐騙的林婦也因此對李女提出民事求償,並向法官提出擔保品,聲請法官宣告假執行獲准。南投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李女對林婦全額求償表示同意,但又稱自己單親要養小孩,目前又因案服刑,無力償還,向法官求情盼考量其狀況。
唯李女雖為單親,但卻不務正業,選擇加入詐騙集團,且當車手、收水手已被逮過多次仍執迷不悟;法官認為其辯詞無可採信,侵權行為成立,判決755萬元須全額賠償,准予假扣押其財產,並按周年利率5%計算的利息,至清償完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