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言威脅護理師「等我傷好了就針對你」 台東男判拘役30日
台東1名林姓男子因病住院,未料住院期間,竟不時恐嚇護理人員,使得護理師心生畏懼,告知醫院主管後,報警處理,案經檢察官偵結起訴,法院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法院針對護理人員的恐嚇行為,司法絕不寬貸。
判決書指出,林男因細故對某醫院護理師心生不滿,於去年9月17日,在該病房護理站前,對護理師出言恫稱「我知道你是誰,早晚會遇到,我要找社會人士,也要找議員,來醫院關心」、「我現在脾氣改很多,不然就打你,我一直在忍」、「等我傷好了我就針對你」等語恐嚇。
案由地檢署偵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林男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接受拘役30日刑責,經檢察官同意後提起聲請。法院審酌被告行為已使護理人員心生畏懼,對其人身安全造成實質威脅,行為實屬不當,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法院強調,護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肩負照護病患、維繫醫療秩序的重要角色,任何以言語或行為恐嚇、威脅,均可能破壞醫療安全,對公共利益造成傷害。司法機關對此類行為採取明確態度,正是對醫療現場最基本的保護。
醫界與護理團體對此判決表示肯定,指出近年醫療暴力與言語恐嚇事件頻傳,護理人員往往成為病患或家屬情緒失控下的第一個承受者,卻長期被忽視。護理團體直言,護理人員不是情緒宣洩的出口,更不是「應該忍耐」的對象,社會必須正視護理職場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