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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小資女翻修老屋遇「裝修蟑螂」 付180萬慘變爛尾屋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3月15日02:03 • 發布於 03月15日02:00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小資族王小姐想翻新萬華老屋,但卻遇到「裝修蟑螂」。她淚訴,廠商收了訂金、拆除工程完成後,垃圾還沒清完之際,再交付約180萬元款項後,就此後音訊全無,只留下爛尾屋,只能再掏腰包8萬元給木工師傅,先做了臨時門。目前已要提告了。

小資女想翻修老宅,去年10月初透過網路裝修平台介紹,她說:「沒想到裝修公司先收取訂金90萬元後,完成拆除,之後對方垃圾未完成清運,再稱第二期、第三期工程將進場,於是再交付約180萬元後,查看進度表都是落後的,再約業者簽訂補充合約,重新約定施工期程,卻沒想到,業者竟找理由不願意溝通。」

她接著說:「後來有找到人,約來談卻意外發現承攬人連甘特圖施工表格都不會,此後音訊全無,只留下爛尾屋,被迫接受承攬人拿錢跑路的事實,只能先再再掏腰包8萬元給木工師傅,先做了臨時門。」

更讓小資女氣憤的是,致電平台卻都被冷回應,而業者留給她的契約資訊,按照地址寄發存證信函都被退回,她:「感嘆消費者權益就在何在?」目前這位受害人已要提告。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網路找資訊越來越方便的同時,卻讓民眾忽略平台的重要性,目前網路上這些平台收取裝修業者廣告費,並不會對廠商的資格、或是施工這部分有任何負責行為,往往是丟給消費者殘酷的事實,廠商和屋主之間的私人行為,屬民事糾紛,讓消費者自己看著辦。」

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梁恩泰表示:「透過網路找裝修平台,若平台只是單純居間介紹的角色,後續裝修公司出問題了也無法回過頭來找平台求助或求償,因此最好能夠在契約明定平台有後續協助糾紛處理的義務。」

而針對裝修公司,梁恩泰表示:「要仔細檢視契約所定的付款期程是否合理,本案是很典型的收了高額定金、然後用很短的時間跟少量金錢完成拆除工程後就置之不理的案件。」

梁恩泰接著表示:「這時候屋主要依據契約條款或是民法規定跟裝修公司主張終止契約,並且請求裝修公司返還超收工程款的不當得利,後續才能找其他裝修公司接手工程。」

至於本次個案,吳翃毅表示:「屋主要能提出廠商有不履約的意圖,或是施用詐術而交付財產的證據,而從房屋施工現況,業者已有動工的事實,通常提告詐欺,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而非詐欺。」

吳翃毅表示,平台業者善用「住保履約」,消費者將費用匯入信託專戶,按階段完工驗收後付款,將能避免收錢不施工,業者落跑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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