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案提上訴求無罪 高院今上午宣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因不滿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其博士論文抄襲,對陳提告加重誹謗罪,經北檢不起訴後,陳提起自訴反控高虹安涉誣告罪,台北地院認定高明知其博論有大幅抄襲情事,仍對陳提告,有誣告罪的直接故意,判刑10月;全案上訴,高仍採無罪答辯,堅稱博論沒有抄襲,高等法院今天上午9時30分宣判。
陳時奮於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以筆名「翁達瑞」在臉書粉專發文,質疑高虹安2018年提交給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抄襲她在資策會任職期間,與2名同事及指導教授李傑合著的期刊論文,卻未被列入參考文獻中,高還被指導教授除名。高認為所述不實,控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
北檢認為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予不起訴處分;陳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誣告罪。
北院指出,經比對高虹安的博士論文與期刊論文,發現期刊論文中的文字、圖表,幾乎一字不漏,大篇幅被引用至博士論文中,確有大幅抄襲情事,高虹安因陳時奮陸續在臉書質疑其博論抄襲,對她的新竹市長選情不利,而對陳提告加重誹謗罪告訴。
北院認為,高有誣告罪的直接故意,審酌高的動機是以司法當做使批評者噤聲的工作,犯後又一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誣告罪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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