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廉潔楷模」代表 3名公務人員入列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廉潔是公務員基本操守,澎湖縣政府縣務會議中,由副縣長林皆興表揚3位獲選「廉潔楷模」的公務人員。這項榮譽不僅是對個人的肯定,更向大眾揭示了基層公職人員在維護公共利益時,展現「廉能」的堅守及高度責任感。
在觀光第一線的旅遊處科員胡嘉元,服務年資長達10年,承辦如馬公第三漁港、第一漁港等多項重大招商案,在執行過程堅持依法行政,甚至積極處理契約終止、後續訴訟程序及堅拒收受任何不當利益,以維澎湖縣政府權益。
財政處科員徐舒晴則針對區段徵收土地標售作業,創新採取「一次公告、多次開標」機制。此舉不僅落實資訊公開,更有效杜絕私下接觸,讓所有問題透過正式管道回應,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這項制度面的革新,正是源於其對「廉潔」與「專業」的自我要求,將可能的關說空間轉化為透明的行政程序。
同樣在財政處服務的書記蔡幸妙,在執行不動產經紀業實地督導時,面對廠商展現依法行政的態度,並在繁瑣的土地繼承法律詢問中,亦展現耐心主動協助民眾,落實公開透明的處理流程。根據《澎湖縣政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廉潔楷模的遴選,必須在拒絕收賄、舉發不法、節省公帑或主動服務民眾等方面有具體事蹟,且2年內未受表揚、3年內考績及操守無瑕疵者始具資格。
林皆興表示,廉潔楷模楷模是地方政府的榮耀,澎湖縣政府期許全體同仁能以這些楷模為榜樣,在面對職務挑戰時,始終維持知法守法的精神,共同守護廉潔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