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 公告說明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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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南僑-公告說明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5/07/07
2.公司名稱:南僑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網路媒體報導及台北市衛生局新聞稿
6.報導內容:
(1)報導所提:衛福部長今日下午出重手開罰,…,點名第一時間就知情
卻未直接依法通報衛生單位的南僑也將追究開罰300萬元。
(2)經查北市衛生局於今日發布裁罰新台幣300萬元之新聞稿,內容所提:
針對中聯「大豆沙拉油」致癌物超標案,台北市衛生局調查南僑油脂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大豆油(原料油:S/B)」自主檢驗出苯駢芘
不符規定,於6月10日向上游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料異常,
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向衛生局通報,台北市衛生局依
同法第47條開罰300萬元。
7.發生緣由:
依照食品監測計畫,南僑油脂公司有實施自主檢驗,進貨之油品廠商有
提供產品品質報告,南僑油脂公司也有進行進貨原料之品質檢驗再進行
收貨。南僑油脂公司之實驗室針對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一級黃
豆油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苯駢芘數值檢出有超標。但因檢測的樣品為留
樣樣本,其餘一級黃豆油已經投入桶槽內,所以南僑油脂公司對桶槽內
的油品及2項成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皆為符合規定,因對留樣樣本檢
測數值有疑慮所以也有另外送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結果
苯駢芘數值超標。因桶槽內之油品及2項成品之檢驗結果皆為合格,所以
南僑油脂公司認為這批原料是沒有受汙染的,故無適用申報之法定義務。
8.因應措施:
(1)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尚未接獲台北市衛生局裁罰書,待收到裁罰書
後再與律師研商後,依法提出行政救濟。
(2)本公司並非行政裁罰之受處分對象,南僑油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係
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南僑油脂公司生產之食用油產品均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規定,品質安
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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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