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遭深偽假照 6旬網友轉傳判緩起訴、法治教育
民進黨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日前被人深偽不實性影像,台北地檢署追查,6旬吳姓男子在臉書轉傳深偽假照,並貼上沈在立院受訪的真實照片留言「像不像?」檢方認定吳涉犯加重誹謗罪,但考量認罪且公開澄清致歉,給予緩起訴處分,接受10場法治制教育課程。
檢方追查,網路社群平台X暱稱「薛丁丁歸來」(持續追查中)涉嫌在今年6月4日用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沈伯洋與穿著裸露的女子合照,照片中桌面還有不明白色粉末及疑似毒品施用器具,並在X公開深偽假照。
X網友「CHN_帝吧」、「Tesla」及Threads上的網友「lynnwu」轉載照片後,吳男今年7月7日在Threads瀏覽照片,未合理查證照片真實性,涉嫌用手機在個人臉書公開轉發照片加註文字「這張照片好像一個人,大家認得出來是誰嗎?桌面上?」並在下方張貼沈載立院受訪的真實照片,留言「像不像?」以此不實指摘照片中涉足不良場所的人是沈伯洋,且有施用毒品,及與女子有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等行為,足以貶損沈的人格及社會評價。
沈伯洋向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案,調查局以深偽影音檢測軟體Reality Defender分析照片,「發現深度偽造」,再以Resemble.AI及Media Integrity AI等多種工具複測分析後,結果也是深度偽造。
吳男到案坦承不諱,態度良好,已刪除貼文及留言,並刊登致歉聲明及公開澄清,聲明中承認輕率轉傳網路深偽影像,公開呼籲網友應明辨網路真假訊息且善盡查證義務。
檢方認定,吳男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嫌,考量他犯後以適當方式填補沈受損的名譽,沈也具狀表示同意緩起訴,全案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2年,接受法治教育10場次,並遵守命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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