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銀行沒做好洗防淪炒房團幫凶 金管會開罰
三家銀行在承作個人房貸時沒檢視客戶身份及還款來源、申貸內控機制不嚴謹讓炒房團大鑽漏洞,金管會開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1日指出,去年在對聯邦銀行、新光銀行、元大銀行辦理一般業務檢查、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檢查及自然人購屋貸款專案檢查結果,發現這三家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業務,有未落實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及對帳戶或交易之持續監控作業、或相關作業未臻完善等缺失,聯邦銀及新光銀各被罰150萬元、元大銀行則被核處糾正。
童政彰指出,去年金檢查包括十家銀行、七家信合社及三家票券商,發現三家有疏失。其中聯邦銀及新光銀被查核了約有2、30戶,發現銀行授信過程中沒有做好把關,主要有二大違規,一是沒落實認識客戶及客戶身份持續審查作業,像是對進件來源通路媒體有負面報導者,未納入觀察名單,進件來源控管不當、對借戶所得來源未確實查證其收入真實性,或未審慎評估其資力及繳息還款能力。
童政彰指出,銀行也沒建立或落實執行帳戶及交易的持續監控機制,像金檢過程中發現到,貸後資金竟由代書幫客戶代理借戶提領現金而發生金流斷點,銀行就應該去查到底是以服務客戶名義還是涉第三人的行為態樣,當發現借戶是公司負責人,這個人卻沒所得,貸後資金由代書代理匯款至代理人他行帳戶,銀行就應該警覺,防杜洗錢風險。
另外,銀行也未落實檢視或查證是否為可疑交易,對客戶經常代理他人存、提大額現金,且經洗錢防制交易監控系統產生之警示案件,未落實檢視或查證是否為可疑交易。
因此,聯邦銀行及新光銀行涉及未完善建立及落實執行洗錢防制作業,各核處新臺幣150萬元罰鍰。
至於元大銀行情節較輕,童政彰指出,元大銀在相關機制上有建立、警覺性也較高,但在個案執行不完善,所以僅處以糾正。
童政彰指出,金檢目的不是為了查炒房團,而是要銀行把洗錢防制做好,把資金配置到真正有買屋的消費者手上。確保銀行健全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