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 預算增至5900億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總經費上限自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普發現金」部分則修正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修正案還需送至立院審議後定案。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行政院今日通過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並轉請立法院審議;總經費從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第一階段將先編列5700億元特別預算,預留額度200億元用於加強對產業支持,擴大協助範圍。
經濟部說明,因應臺美關稅挑戰,對產業強化支持,以及近來風災後的重建工作,修正案也擴大條例適用範圍,除了產業支持、國土安全韌性、社會支持、普發現金,特別新增「強化電力系統」為強化韌性措施項目,是確保產業所需穩定的電力系統。此次總經費增加450億元中,包括200億元強化電力韌性,另加碼40億元照顧弱勢族群,及10億元為發放現金的作業費。
普發現金部分,參照前次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供民眾領取,將原先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普發現金2350億元,每人1萬元金額不變。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修正案經費上限為5900億元,可分期編列特別預算;為妥善因應國際情勢,請各部會加強溝通,盡速完成法案修正程序,以強化國家韌性,及時給予產業及國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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