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被判9次死刑 定讞後再審逆轉無罪
41歲謝志宏被控涉嫌19年前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一、二審共9次被判死刑,8年前定讞,案經台南高分檢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聲請再審,檢方認為謝沒有殺人動機,謝的二份警詢自白沒有錄音和錄影,自白沒有證據力,請求法官判謝無罪,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謝志宏無罪。
台南歸仁2000年6月24日凌晨發生18歲陳姓女子遭性侵、殺48刀致死案,路過目擊的68歲張姓老農也遭狠殺5刀滅口,警方查出郭俊偉行凶,郭又咬定謝志宏是共犯。警詢時,謝曾自白,後來否認涉案,最高法院2011年5月判處郭、謝死判,褫奪公權終身確定,郭俊偉死刑定讞,已在監待執行。
案經台南高分檢重啟調查,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前年9月聲請再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新事證足以動搖原判決基礎,去年3月裁准再審。
謝志宏說,他真的沒有做,這件事到最後他相信會還他清白,他有信心在平冤協會及律師團的協助下拿到清白。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說,2000年6月28日及7月5日謝志宏自白殺人的警訊筆錄,現已找不到錄音帶及錄影帶,究竟是遺失還是警方未交出,近20年已不可考,但自白部分沒有錄音和錄影佐證,沒有證據力,檢察官天職是「平冤懲惡」,謝志宏經調查沒有殺人動機,被害人陳女和張姓老農應是郭俊偉一人所為,請法官判謝志宏無罪。
台南高分檢委請宜蘭縣警局鑑識股長藍錦龍鑑定,做了多達288頁簡報,在庭上分別就現場重建、現查勘查跡證鑑定及法醫解剖及解析等探討,足足花了2個多鐘頭論述,他認歸仁雙屍命案極不可能由郭俊偉及謝志宏2人先後持同一蝴蝶刀砍殺,強調「極可能郭俊偉1人所為」。
當年受託解剖陳女大體的法醫王約翰,在解剖報告指凶手應兩人所為。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再審時找他作證,王表示,不排除是2人所為,也可能是1人犯案,至於凶手人數是檢方調查工作,不是法醫的工作。
法醫石台平認為,不能以凶器傷痕、數目、走向逆推凶手人數,該雙屍命案1名凶手也能犯下;而他未對凶手人數下定論,只是判斷謝志宏應無強烈的殺人動機,另名凶手郭俊偉有較強烈的殺人動機。他指出,郭曾說陳女原答應要當他女友,事後又吵著要去找其他男生,讓他覺得沒面子,一時衝動才殺人。
同時,合議庭傳喚郭俊偉到庭,指控謝志宏也參與殺人。律師團認為,郭供稱謝殺人過程交代不清,經追問細節後都說不知道,忘記了,他認為郭的供詞全部編造的,郭自稱殺陳女約8刀全在腹部,也和法醫相驗陳女腹部刀傷只有4刀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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