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哥哥踢出戶籍!台中男沒收到教召令辯不知情 遭母打臉判刑3月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因遷戶籍後沒有申報其實際居住處所,母親也出庭說有要求他遷戶籍但是遭拒絕,台中地院依妨害召集處理罪,處有期徒刑3月。
根據判決,張男明知隨時可能接受召集,如居住處所遷移,應依規定申報,但2023年6月遷入台中,無故不依規定申報其實際居住處所,導致台中後備指揮部所發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
張男辯稱,没跟母親聯繫,不知道戶籍會被遷至戶政事務所,張男母親稱,張男2023年4月間就知道他的戶籍被遷到戶政事務所,因為戶籍原本都在一起,後來與張男同父異母的哥哥不合被要求遷戶籍,當時有告訴張男此事,並叫他把戶籍遷到跟母親一起,但張男不願意。
法院認為,張男不得僅因其未與母親聯繫,不知道戶籍被遷至戶政事務所或其他原因無法設立戶籍,即得免除申報義務。審酌張男明知應依規定申報其有遷移住居所之情事,卻無故未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影響國防兵員召集之有效實現、國家對後備軍人動態之管制,依妨害召集處理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