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政策檢視 全國囤房10戶以上大戶破千戶 近60萬人「持有空屋」
財政部今(8)日公布,房屋稅2.0政策上路後,2025年全國持有10戶以上住家用房屋的人數為1,043人,占整體房屋持有人的0.17%;全國有59萬9,193人持有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也就是近60萬人名下持有未做出租使用的「空屋」。
但統計顯示,住家用房屋做一般出租、公益出租或社宅的件數皆有上升,空閒置房屋也減少,顯示新政已促使房東誠實申報租賃所得,及轉作公益社宅的效果。
財政部資訊中心今天公布114年度全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是房屋稅2.0政策在2025年上路後,首次公布房屋稅採全國歸戶並強制訂差別稅率、不鼓勵囤房後的統計數據。
根據統計,2026年近60萬名囤房族中,囤房3戶以上有4萬1,188人,占比約6.88%;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共1,043人,占比0.17%。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表示,根據「114年度全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表」,個人名下只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的人數為55萬8,005戶,占整體母數93%。
再根據「114年度全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籍家戶歸戶統計表」,家戶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的戶數為51萬7,218戶,占整體母數91%。
由2項統計結果得知,有9成以上的「個人」或「家戶」持有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亦即沒有進行出租,只是空屋閒置的住家用房屋)在2戶以下。
財政部表示,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合理化房屋稅負,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房屋稅2.0新制,2025年5月1日首次開徵,對房屋所有人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
除了特定房屋,例如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所得稅法規定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因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起造人持有住家用的待銷售房屋在2年以內,適用較低稅率之外,針對持有多戶且未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至4.8%,且所有地方政策都須按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李志忠表示,本次統計顯示,115年期房屋稅為2.0新制第2年開徵,開徵查定件數974.6萬件,較114年期增加11.1萬件、年增1.2%;查定稅額1,037.1億元,較上年增加34.3億元、年增3.4%。
114年期整體出租房屋(含一般出租、公益出租、社會住宅)件數為34.9萬件,較2.0新制實施前1年期(113年期)增加12.2萬件。115年期整體出租房屋件數達40.9萬件,較114年期增加6萬件,年增17.1%。
另外,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即空置房屋)件數為111.7萬件,較114年期113.7萬件減少2萬件,年減1.8%。顯示房屋稅2.0新制具有鼓勵多屋族將空置房屋轉出租作有效使用的成效,且促使房東誠實申報租賃所得及轉作公益社宅之效果。
房屋稅2.0也降低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至1%;115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件數為318.1萬件,納稅義務人減稅利益為23.3億元;114年期件數為315.6萬件,納稅義務人減稅利益為22.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