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會熱到"爆" 夏季這些物品勿放車內
愛車停在大太陽底下,車內溫度可能快速飆升,甚至突破攝氏80度的高溫。而民眾車內常見的瓶裝礦泉水,以及裝有飲料的寶特瓶,一旦遇上陽光,可能產生聚光效應,讓車內止滑墊或衛生紙等紙張,不斷升溫、甚至燃燒。彰化縣消防局這3年內,就發現5起火燒車意外,車內放置了像打火機、香水和行動電源這些危險物品,造成了車輛起火,其中2起,是車內放置了裝水的寶特瓶,引起了聚焦效應才燃燒。消防人員提醒民眾:下車前多花20秒,檢查車內、帶走危險物品,別讓一時的疏忽,換來無法挽回的意外。
大愛電視記者 張澤人:「 天氣炎熱 這種瓶裝礦泉水,補充完水分之後,民眾可能會隨手丟到車上,但下車後 它會產生,凸透鏡的聚光效應。」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員 陳彥泊:「 寶特瓶聚焦點的下方,我們放置一塊黑色的滑鼠墊, 在實驗的過程中,經過10分鐘左右 滑鼠墊上面,有出現冒煙的一個狀況,燒焦的一個黑洞,也有一次放置一張黑色的白紙,背面發現有燒焦的炭化痕跡。」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長 葉明波:「 礦泉水瓶裡面裝了水,會讓光線產生不同介質的,折射而聚焦,或者是你喝水用的水壺 寶特瓶,要透明 要光線能夠穿透,然後穿透過後之後聚焦,到達一定的(溫度)條件,就會引起燃燒的效應。」
大愛電視記者 張澤人:「 車輛在大太陽底下 曝晒10分鐘,我們實際用熱顯像儀來測試,車內儀表板的溫度,超過了攝氏80度。」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技士 沈毓喬:「 車內溫度到達(攝氏)80度以上,如果經過一些聚焦物,譬如說(裝水)寶特瓶,這種(物品)去聚焦光點,聚焦熱(源)可以到達,(攝氏)110度以上。」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技士 沈毓喬:「 汽車上的寶特瓶火災在2025年,彰化縣內就發生了2件,1件是在鹿港(鎮)的一個,資源回收車的後車斗上面(火災),另外1件是在花壇(鄉),在一個小貨車的副駕駛座,在車上發現了(裝水)寶特瓶,它的共通點 就是它都是向戶外,面向陽光 寶特瓶拿起來,就很明顯的一個聚焦點。」
把車停在烈日下,車內危險物品、包括:裝水的寶特瓶、老花和太陽眼鏡、放大鏡、水晶飾品這些凸透鏡結構的物品;加上內含揮發性液體的打火機、消毒酒精、香水和髮膠噴霧劑;還有手機、平板電腦和行動電源這些鋰電池的3C產品;另外碳酸飲料,包括汽水、可樂、啤酒這些會釋放大量二氧化碳的密封罐。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長 葉明波:「 (車內)溫度升高,其實對於一些液體(容器),是會有加溫 形成蒸氣的現象,車上的打火機,它(易燃液體)一蒸發 壓力增大,可能會產生爆破 (到達)燃點的話,它就會快速地燃燒 就是爆炸。」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技士 沈毓喬:「 比較容易危險的,就是卡式(瓦斯)爐,忘記拿下車 在太陽底下曝晒,它炸開來了 也會發生危險。」
不要讓車內「不定時炸彈」被引爆,也要避免愛車被長時間曝曬。
彰化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員 陳彥泊:「 如果說要停(車)在太陽底下的話,儘量有遮陽的一個簾子,或者是(停車)一個比較,有樹蔭的地方 停在有地下室,或者是有遮蔽(陽光)的空間,車內溫度會比較低一點。」
高溫氣候,一個小疏忽,就可能讓舒適的車輛,變成危險的空間。下車前、多花20秒,帶走不該遺留的物品,為自己和家人、多留一分著想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