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除罪化」新北反應分歧 卓冠廷轟:民代變相加薪數百萬
〔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立委助理費除罪化,並也擴大提出修法,要將縣市議會的議員一併納入適用。對此,新北市民眾黨議員陳世軒表示,民眾黨堅持助理費必須公款公用;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陳偉杰說,應持續強化公開透明與合理化標準;民進黨議員卓冠廷則認為,每個民意代表等於變相加薪數百萬,這種道德標準和守法標準,難怪會去亂刪國家預算,毫無下限。
陳玉珍提出助理費除罪化的修法,要將立法院編列的公費助理費「直接發到立委手中」,授權立委可統籌運用而且免檢據核銷,可自行決定助理的薪資多寡、保險與相關人事安排等;陳玉珍等藍委也擴大提出修法,要將縣市議會的議員一併納入適用,如果三讀通過,未來縣市議員的公費助理薪資多少,將由「老闆」縣市議員說了算。
卓冠廷表示,陳玉珍的修法是要未來民意代表助理費「免檢據核銷」,然後把助理費的運用「歸於政治責任」、免於貪污治罪條例範疇;等於民意代表的人事費用,既不用核銷、也不受任何廉政的檢驗,每個民意代表等於變相加薪數百萬,這種道德標準和守法標準,難怪會去亂刪國家預算,毫無下限。民進黨議員翁震州則反對這項修法,呼籲立法院與地方議會審慎以對。
陳世軒指出,民眾黨的立場非常清楚,過去助理費產生相當多的爭議,因此需有明確的制度跟規範,民眾黨堅持助理費必須公款公用;助理費的修法將影響未來民代及聘用助理的任用與撥款方式,建議立院應該多聽取助理意見及輿論反應,避免助理權益被剝奪,甚至反而造成民代自肥的觀感。
陳偉杰說,所有制度的調整都應兼顧法制面、社會觀感與實務需求,並在充分溝通下尋求更完善的版本。他也呼籲,未來在審議過程中,應持續強化公開透明與合理化標準,以回應民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