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掃公園阿姨冒用身分申請以工代賑 北市公燈處技士涉貪汙圖利
台北市陳姓女代賑工從事清掃公園逾10年,但因被註銷資格為了保下工作,涉嫌冒用朋友周姓女子身分,申請「以工代賑」,市府公燈處陳姓女技士涉知情仍放水通過審查。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依貪汙圖利、偽造文書罪嫌搜索約談陳等3人,晚間將移送北檢複訊。
2017年修正後「台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規定,設籍台北市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16歲以上未滿65歲,能勝任需用機關工作者,得申請以工代賑。臨時工工作範圍包含,協助機關從事公共空間及市府所屬機關環境清潔維護、簡易行政庶務工作、協助弱勢市民之照顧及其他臨時性工作;臨時工每日工時以4小時、每月總工作日以22日為原則;每月領取的工作金及獎勵金總額,不得超過基本工資。
檢廉掌握,陳姓女代賑工從2011年起在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從事清掃公園工作,領取臨時工薪水長達11年,但因期限屆滿被註銷資格,疑為繼續領取薪水為生,涉冒用朋友周姓女子的身分申請以工代賑,且經審查符合資格獲派工作。
檢廉調查,陳姓女代賑工涉嫌從2022年起迄今,冒用周女身分申請以工代賑資格,但確實至公燈處指定的公園清掃維護公園環境,3年多來,每月取得的薪水約1萬餘元,累計共約60多萬元;公燈處陳姓女技士疑知情卻放水讓其取得工作。
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圖利、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陳姓女技士、陳姓女代賑工、借用身分的周女等3人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5處。全案持續調查釐清中,晚間3人將移送北檢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