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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你讓我失望!毀滅性自戀型父母的 16 個特點

健康遠見

更新於 2018年10月16日10:41 • 發布於 2018年08月07日10:56 • 閱讀,對身體好!

「什麼都要聽你的,什麼都要跟你有關,絕無例外。重點永遠都是你想要什麼、你需要什麼、你要求什麼,一切的一切都一定要照你的意思去做,否則你就無法接受。你從來都沒有停下來想想,別人也有權利。在你眼中,你總是知道什麼才是最好的,你永遠是對的,而我只能乖乖聽話,不然就得承受你的怒火、不滿和失望。」

「我很想取悅你,讓你開心,可是我好像永遠沒有這樣的能力。你就像颶風一樣,我知道你即將來襲,所以盡量做好準備,面對你可能帶來的傷害,但那些準備卻是徒然。你離開後,我帶著殘餘的情緒整理滿目瘡痍的自己,而你則繼續前進,完全不知道,或根本不在乎你對我和其他人所造成的破壞。」

以上這些陳述都是在對自私的父母喊話,並描繪出許多擁有這類父母的成人小孩的感受。

大多數讀者都有個共通點。他們意識到,即使長大成人,過往的童年經驗仍不斷對他們施加無用的負面影響,他們真的很想做點什麼來緩解或根除這些討厭的感受。此書描寫了毀滅性自戀型父母的行為、態度,這些行為、態度會對孩子造成長遠、深刻的影響,我將之歸納為「毀滅性自戀模式」(Destructive Narcissistic Pattern,DNP)。雖然孩子長大後會明顯注意到某些影響,但那些負面效應依然在暗處腐蝕著他們的自尊、自信與自我效能(self-efficacy)。

自戀的定義

「自戀」這個詞目前已被廣泛使用。自戀可定義為成人的自愛、自尊及其對本質自我的感受。光譜的一端是成熟且實際的健康成人自戀(科胡特,Kohut,1977),另一端是極度不成熟、不切實際且非常自私的病態自戀,而未發展的自戀則落在這兩端中間,代表個體本身有某些方面發展至健康端,有些仍處於未成熟的範圍,有些則還在發展中。

請把「未成熟範圍」想像成包含嬰幼兒的行為、態度,但卻表現出成人的不成熟與未發展的自戀現象,例如不斷誇耀或吹噓,期待他人能毫無怨言地立刻滿足他們的要求,或是冒那些自我毀滅性極高的風險。

這個定義純粹是對某些特定行為和態度的描繪,完全不具任何評價或論斷的意味。這些行為、態度揭露了個體是如何感知、感受自我,從他人所感知到的分離性與個體化(individuation)程度,以及個體是如何感知、感受他人。

我們會聚焦在這些外顯的行為、態度上,開始了解它們對關係的影響,探索它們之所以沒有成長和發展的原因,以及如何促進這樣的成長,並認知到個體其實並未察覺,也不知道自己有這種匱乏的現象——這一點正是在關係中給別人帶來麻煩的根源,因為擁有未成熟或未發展自戀的個體,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表現出來的是發展初期的典型行為和態度,也沒有察覺到這些行為對別人所產生的影響。

自私的父母

當一個人幾乎在每個情境、每個狀況中,都極度且持續地聚焦在自己身上時,就產生了所謂的「自私」(self-absorption,或稱「自我專注」)。這些人的行為通常或總是以自身需求為基礎,就算有些行動看起來似乎會圖利他人,也不例外。

本書將這種持續性的極端自我關注(self-focus)稱為「毀滅性自戀模式」(布朗,1998、2001、2006)。

以下是毀滅性自戀模式的行為與態度描述。

1. 自命不凡(grandiosity):傾向將自我視為某種超人,對自己的成就、表現、財富等事物懷有不合理的期待,認為自己無時無刻都一定要贏,而且很清楚什麼對他人來說才是最好的。

2. 特權(entitlement)思維:認為每個人都只是自己的延伸(extension),而非獨立分離、截然不同的個體,因此大家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他人的存在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已表達與未表達的需求;期待且要求特殊待遇,認為自己的需求優先於他人的需求。

3. 缺乏同理心(empathy):漠視自己批判、羞辱與貶低的評論對他人所造成的影響,但卻同時期待他人能同理自己的感受,並不斷責備他人所犯的錯,以及那些無法改變的事物。

4. 自我延伸:由於無法辨識出他人其實是分離、獨立於自己之外的個體,因此會期待從他人身上獲得好處,但不會有所報答;慣於指揮他人,並期待他人能立刻執行這些命令;指望他人能讀自己的心、在什麼都不說的情況下,就知道自己要什麼;會唐突地問些私人問題,並告訴對方應該怎麼做,且完全不尊重他人的界限和所有權。

5. 匱乏的自我:即便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的觀點,還是會不斷譴責外界是如何剝奪、拋棄或貶低自己;有自我貶抑的現象,但若他人表示同意就會大怒;會批評或奚落自己,希望別人不同意自己的看法。

6. 尋求關注:擁有這種特質的人常常或總是展現出相關的行為、態度,因此非常容易辨識。例如講話不但大聲,而且還講個沒完;無論進、出房間都很吵;用穿著來吸引他人注意,以及做出誇張的手勢和動作等。

7. 追求讚賞:不斷出現追求、渴望大眾認同與贊同的行為,並將之視為價值、優越性及類似特質的外顯徵兆;會誇耀、吹噓自我成就,並抬舉自己,以期獲得獎勵與他人讚譽;對阿諛奉承有所回應,但無法辨識出虛偽的恭維之詞。

8. 膚淺的情緒:表達和感受到的情緒極少,通常都只有憤怒和恐懼兩種;能用言語形容「感覺」,但那些都只是空洞的文字而已。

9. 羨慕他人(envious):以言語和行動表達出對他人的成功、成就、財產或機會感到憤恨,並認為自己更應該得到那些東西。羨慕感可能會激發出匱乏的自我。

10. 鄙視的態度:「鄙視」屬於優越感的一部分,認為他人較不重要,或是不應得、不值得某些事物,並以負面、貶抑的言論評斷他人價值,例如窮人不應該獲得幫助等。

11. 傲慢:許多行為都能反映出這種認為自己遠遠凌駕於他人之上的優越感,例如以高人一等或屈尊俯就的態度對他人說話等,不但會常常談到自己的優越性,也不怕別人知道自己將對方視為較低下的存在。

12. 空洞的自我核心:認為「關係」是為了自己的便利性而存在,也是從一段關係跳到另一段關係的跳板,永遠不可能產生真正的連結。自我核心空洞的人無法建立、維持充滿意義和滿足感的長久關係,獨自一人時會變得非常焦慮,似乎很渴望或很需要熱鬧的氛圍。

13. 親職與撫育角色反轉(reverses parenting and nurturing):父母的幸福健康是孩子的責任;這種情況正好與一般的期待相反。展現出此態度的言語敘述,包含「如果你愛我,你會……」「當你……的時候,我很愛你」「你不希望我愛你嗎?」「當你……的時候,你讓我感覺很好」「我不喜歡你讓我失望」「你難道就不能做我希望,或需要你做的事嗎?」

14. 沾孩子的光:擁有這類特質的父母會要求孩子做自己(父母)想做的事,成為自己渴望成為的樣子,例如在運動和功課上出類拔萃,或是展現出其他才華等,對孩子自身的想望則選擇忽略或冷漠以對;若孩子沒有非常成功,就會感到生氣或不開心。

15. 無法容忍孩子的價值、需求等:認為孩子只是自己的延伸,而非獨立分離、截然不同的個體;覺得自己在他人眼中應當永遠完美無瑕,因此無法容忍異議或任何批評暗示,而且會因為自覺到錯誤和不完美而責備孩子。

16. 剝削他人:認為他人不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存在,同時也是剝削的對象,例如以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式占他人便宜、操弄別人以達成自身目的,以及僭取不應得的榮譽或名聲等。這種行為、態度也反映出這類人沒有能力理解,或將他人視為不同且有價值的獨立個體。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unge255_photostock

(原文刊載於妮娜·布朗博士Nina W.Brown《被剝削的童年:如何面對自戀型父母修復童年創傷,迎向新生》/寶瓶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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