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女寢尋愛人「被抓包躲天花板」 馬防部少尉辯:中邪受指引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一名曾姓少尉,2023年從軍校畢業後,到步訓中心受訓時,竟為愛沖昏頭,半夜私闖女官寢室找女友,被逮後他辯稱是中邪「受到男聲指引」,不過馬防部並未採信,記2大過汰除,並依服役未滿法定役期10年,提起行政訴訟向曾男索取償還公費待遇、津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判決曾男應賠償軍方235萬餘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曾男2019年依軍費生身分就讀陸軍官校,2023年畢業後任馬防部步兵營第二連少尉排長,應服法定役期10年,只是他在2023年8月7日凌晨1時40分,卻闖入女性官兵宿舍,值班的安全軍官發現異狀,經一番搜尋後,找到躲在天花板的曾男。
對此,曾男辯稱,他是為了要找曾姓女友,因為先前女友曾對他說「收假後不能一起睡覺」,並喊「你來找我啊」,還說出女宿大門密碼,且曾男表示「突然有個男人的聲音,指引他走到女官寢室門口」,回過神後,曾男已趴在了天花板上。
而曾女也回應,她以為男友不敢闖進女官寢室,才半開玩笑的說出寢室大門密碼,事後也帶曾男去收驚,廟方也說是在馬袓卡到陰。
不過馬防部調查後,認為曾男私自進入女官寢室,處2大過,並於2023年9月1日勒令退伍,接著因曾男未依規定服役10年,求償曾男在校期間所受領的公費待遇、津貼、訓練費用,共計235萬2236元。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酌,認為曾男被抓到後,精神狀況均正常,並非沒辦法判斷一般事理,且事發前與女友的LINE對話正常,不採信曾男中邪說詞,判處曾男應全數賠償軍方235萬2236元,全案可上訴。
留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