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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萬華區幼兒園虐童 北市罰近百萬、禁2人任職2年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5年08月28日06:37
立委林月琴(中)與台北市議員張文潔(右)28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台北市教育局調查萬華一幼兒園涉虐童案消極,停職老師卻能轉到補習班工作,呼籲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機制,協助受害孩子與家庭,嚴懲違規園所與人員等訴求。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4年8月28日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台北市萬華某幼兒園發生虐童事件。教育局說,查證後對2名助理教保員、蕭姓園長及負責人等共罰97萬3500元,其中2名助理教保員2年不得任職。

針對立委揭露萬華區某幼兒園發生虐童事件,台北市教育局接受電話訪問說明,3月10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命行為人停職及靜候調查,3月中旬到4月下旬進行16次監視器畫面的調閱及檢視,清查40個上課日約320小時影像。

教育局指出,確認畫面中幼生的身分後,逐一通知所有疑似受害者的家長訪談,協助確認孩子的身分與受害影像,大部分家長完成查看,也尊重少數家長不願接受訪談。

教育局說,調查後認定呂姓助理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行為屬實,5月上旬依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提報台北市認定委員會作成決議,裁處呂姓助理教保員新台幣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公告在台北市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

教育局進一步說,調查過程中,查閱工作記錄器時發現隔壁班有2人也涉有違法對待幼兒,主動調查後,裁處其中1名郭姓助理教保員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蕭姓園長則處1萬元罰鍰。以上皆在5月中旬完成裁罰及公告。

教育局也說,調查時,有家長反映孩子此前曾有瘀傷,幼兒園說是幼兒運動時不慎受傷所致,但沒有通報紀錄,屬未落實安全管理規定;同時查獲有師生比不足、進用未具教保服務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以未核備車輛接送幼兒、未保留2個月內幼童專用車行車紀錄,共5項違規。

教育局說,以上5項違規,6月上旬對負責人共罰13萬3500元,並命其限期改善、公告園所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後續列管追蹤。其他人知情不報則罰3萬元、園內發生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罰負責人6萬元。以上共罰22萬3500元,在6月上旬完成。

另外,教育局8月15日派員稽查這家幼兒園同址2樓、同一負責人經營的補習班,查獲未陳報教職員工,且違法聘僱呂姓助理教保員為補習班教師;負責人明知其有不當對待兒少行為,已屬違法聘僱,又沒通報教育局,情節重大,從重裁處補習班負責人2個25萬元罰鍰,共50萬元。(編輯:李錫璋)1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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