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建案 監委質疑:2億回饋金被低估7.88倍 廠商一毛未給縣府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竹北「豐采520」建案因「天坑」事件,縣長楊文科等縣府官員相繼遭檢方起訴,監委施錦芳、紀惠容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宣布監院日前已在本月3日通過糾正新竹縣府。施錦芳質疑,該建案經歷多次重大變更,最後僅要求廠商繳納回饋金,且在2016年計算的回饋金,竟用2005年得標的單價作為參數為2億5897萬6626元,與2016年的公告現值價差達7.88倍;此外,回饋金條件還設定業者要拿到使用執照才繳交,導致新竹縣政府迄今都沒收到回饋金。
監委表示,該案除了在施工管理、公安維護有瑕疵外,其建照變更審核、回饋金機制難脫為業者量身訂造之嫌,待司法釐清相關人等責任後,再思考彈劾失職人員。
施錦芳、紀惠容指出,本案經調查發現,新竹縣政府辦理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竹北市莊敬六街「豐采520」建案基地用途容許變更之審議,程序與實體均有重大瑕疵,其核定之回饋機制不僅欠缺依據、基準過時且為個案量身訂作,顯失公允。
施錦芳說明,該案最早為紀惠容接獲當地民眾陳情,調查後發現該案不只有檢調發現有偷工減料的問題,竹北天坑案的建案基地為新竹縣政府所標售,起初明定僅作為「大型商場或旅館興建使用」,縣府卻應開發商陳情,在縣府行政人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皆不同意下,逕由都委會大會決議放寬作住宅用途。
「廠商知法玩法!」施錦芳批評,廠商明知標售到商業用地,只能做商辦、旅館,卻要變更為住宅用地,還2度進行設計變更,該建照從民國96年地上13層、地下6層的商場,到108年變更為地上35層、地下6層960戶的集合住宅;又在109年,為規避環評,再變更為地上32層、地下6層890戶的集合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