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CTWANT

更新於 2024年11月04日08:26 • 發布於 2024年11月04日08:26 • 網編組
(示意圖/翻攝Pexels)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

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

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

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

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

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圖解懶人包

圖解新聞
淡江大橋創世界紀錄 主橋塔絕美且防震防颱

LINE TODAY

圖解旅遊
台灣也有世界級暗空美景 追尋絕美銀河瀑布

LINE TODAY

圖解生活
穿上班/穿運動/也要懂照顧 運動鞋清潔指南

LINE TODAY

圖解新聞
建築女帝遺世神作「淡江大橋」 日夜晨昏都美翻

LINE TODAY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半導體碩士年薪250萬!大學助理教授僅113萬 學者嘆:沒人想教書

TVBS
02

夜班管理員猝逝!社區住戶痛哭 來不及道謝和道別

EBC 東森新聞
03

獨家/跨境網購「文玩玉米」竟然發芽!玩家挨罰1.5萬

三立新聞網
04

獨家/自嘲全家最衰!「負二代」接鹽酥雞攤 從一天780元變年收1.5億

三立新聞網
05

鼎泰豐霸氣「全台公休」原因曝光 網大讚:餐飲業最強典範

三立新聞網
06

鼎泰豐「洗碗工最低月領4.5萬起」還缺人? 過來人揭關鍵:不是錢的問題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