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賊店員少打發票摸走20萬  茶館怒告「加倍奉還」300萬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8年04月26日07:47 • 發布於 2018年04月26日07:40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解姓男子在遠東巨城誠品賣場內的「綠蓋茶館」工作,利用職務之便,以少開發票的方式,半年內摸走店內現金20多萬元,遭吳姓店家提告求償商譽毀損、營業損失與罰金共超過30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刑事部分依業務侵占罪將解男判刑8月;由於犯刑並不全然損害商店商譽與信用,民事部分最終損失及罰則共判23萬多元。

吳姓店家主張,解男在飲料店擔任店員期間,陸續將顧客支付的交易款項,以少打發票金額的方式從中侵占差額,從106年6月至12月止,總共摸走店家約47.3萬元。後來店家收到誠品商場的對帳單,依銷貨成本率回算,實收的金額應該約57.4萬元,這才驚覺出現內鬼,覺得商譽受損憤而提告,包括商譽受損費250萬,再加上賣場罰金1.8萬元、營業損失,求償金額超過300萬元。

解男卻辯稱,不可能在短短幾個月打超過50萬元的發票,每張發票金額不過幾十元或幾百元,可以接受誠品的罰款,不過不能接受商譽損失的高金額,而且自己頂多拿了20萬元。他還說,「自白書當初是店長念給我寫的,並不是我本人的意思。」

新竹法院法官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將解男判刑8月,目前入監服刑中,並沒收剩下的侵占餘額12萬元;解男少打發票藉此侵占營業收入,對顧客來說僅會認為或許是一時誤打才導致發票金額有誤,並不當然損害商店商譽與信用,難以認定因此對商店進而產生負面評價,故最終判解男僅需賠償營業損失約21萬元,加上賣場罰款1.8萬元,共約23萬元。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一個人全擔了!火點殺蟲劑燒家樂福「害損失4億」 桃園男「先賠」97萬

三立新聞網
02

太離譜!高市浪犬丟包南市山區 公務車影像成鐵證 居民怒了:不是第一次

壹蘋新聞網
03

2歲女童遭虐80天亡...5次救命紅燈全被漏接!警親見「眼窩瘀青」通報遭轉單 家防3點回應網炸鍋

鏡週刊
04

300多人欲哭無淚!台中「丹水滾鍋物」夫妻捲款數十億逃出國 吸金手法曝光

自由電子報
05

王世堅獻計了!推薦沈伯洋找「她」當副手催票 賴清德瞪大眼妙回1句

民視新聞網
06

2歲萱萱遭虐80天慘死!「塞洗衣機、摔牆」2次報案救不回她…親媽還袒護家暴男友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