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晉良嘆捲違法醫材案 法官:其他醫生也說被你廣告騙
補教名師徐薇夫婿江正明從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隆鼻、拉皮醫美線材,提供給藝人胡瓜的前女婿、醫美專科醫師李晉良使用,江吃上藥事法官司,李也遭訴。一審依因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罪判李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316萬元犯罪所得。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李說,「全國醫美醫師都在用」,法官悠悠說「其他醫生也說被你騙,你拍廣告」。
2015年檢調接獲檢舉,指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自韓國進口、販售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的隆鼻線材「Misko」、拉皮線材「Misju」,翌年依藥事法起訴江等人。檢方再根據診所病歷及藥品出入庫等資料,發現多家診所均使用違法醫療器材,鎖定李晉良等多名醫師查辦。有醫師辯稱,受騙才誤用違法醫材,不過檢方認為藥品資訊都是公開資料,上網搜尋即可輕易查知,且法律也處罰過失犯,將李等人依藥事法起訴。
李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說,自己在被騙的狀況下使用Misko,因為羅比珍妮公司是醫材界非常有資歷的大廠,大家也尊稱羅比珍妮業務負責人姜琤為師母,要使用這個線材,還需要繳50萬元到韓國訓練,並在各大學會教學這個線材,姜琤也有提供醫療器材許可證,上面載明是「KIT」,每次購買都有合法的收據,他不覺得這是個違法的線材。
高等法院先前審理時,李晉良說羅比珍妮從頭到尾都拿假的藥證給醫師,「如果被騙也有罪,那也不用審理了」,他們已盡所有查證能力。李說,2011、2012年那時的時空背景根本無法查證,衛福部的網站沒有圖片、沒有細項,當一個專業的廠商告訴診所有這樣的證照、花很多的錢申請專利、韓國又是最好的器材,台灣的醫生很難辨別。
律師說,姜琤是兩蔣「御醫之女」,大家都稱她為師母,都認為值得信任。檢察官則認為李晉良等人的說法是倒果為因、走在政府前面,批評「使用前要查證呀、一一對呀」。
高院今開庭時,檢察官認為一審依「過失」來判已是寬宥,若李等人堅持上訴,二審應以「故意」來論。李晉良表示,全國的醫美醫師都在使用,不可能都是「蓄意」使用,但他也感慨這起案件至今只剩下4名被告,是「命運」;李說,包括利用他去做廣告都是詐騙的手法。
李晉良的律師表示,約在10年前有民眾告發此案,但連檢方也花了2、3年才確定違法,北檢到徐薇的補習班採驗,發現他們自行製造線材,醫師是遭藥商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