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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威颱風假不上班有薪水嗎?新北勞工局解答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07月09日07:58 • 發布於 07月09日07:58 • 記者崔至雲/新北報導
▲巴威颱風持續逼近,路徑確定襲台,氣象署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周五晚上至周六將帶來劇烈風雨。(圖/翻攝NCDR)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央氣象署已發布巴威颱風海上颱風警報,隨著颱風逐漸接近台灣,新北市勞工局特別提醒,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已宣布停班,勞工若未出勤,雇主雖可不發給工資,但仍建議優於法令照常給薪。因業務需求經勞工同意上班時,雇主除建議加給工資外,應主動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保險等協助。

勞工局指出,颱風來襲前,企業應針對不同作業特性加強防災措施:一、營造工地:務必檢查施工架、圍籬、塔式起重機及物料堆置是否穩固,移除懸掛帆布或廣告物,並確保排水與擋土設施功能正常。二、高風險潛勢區:臨水、邊坡及土石流潛勢區應設置警示設施,並備妥救生衣、安全帽及通訊設備等防護裝備。

三、 外送平台業者:若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應立即停止派單,風雨減弱後須重新評估作業風險方可恢復運作。四、災後復原作業:應特別注意感電、墜落、倒塌物及物體飛落等危害,確實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颱風假未出勤可不給薪 遇立即危險可行使退避權

勞工局強調,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已宣布停班,勞工若未出勤,雇主雖可不發給工資,但仍建議優於法令照常給薪。因業務需求經勞工同意上班時,雇主除建議加給工資外,應主動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保險等協助。倘若勞工出勤後發現工作場所有立即危險之虞,可行使「退避權」撤離至安全場所,雇主不得以此視為曠工、扣薪、解僱或扣發全勤獎金。

勞檢處長林澤州表示,颱風期間雇主若未落實防災與安全整備,依職安法最高可處新臺幣 300 萬元罰鍰;若因疏失導致職災,更須承擔民刑事法律責任。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應秉持「多一分準備、多一分安全」的理念,共同守護勞工安全,將颱風帶來的職災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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