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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性侵猥褻幼童 218 次 教保員毛畯珅遭判 28 年

法律白話文運動

更新於 08月27日03:33 • 發布於 08月16日07:08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性侵案,台北地院今(16)日一審宣判。毛畯珅利用擔任教保員機會,對園內 6 名兒童從事共 218 次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犯行,並拍攝兒童性影像,被判應執行 28 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毛畯珅被控至少性侵害 20 名兒童,拍攝 600 多部偷拍私密部位、猥褻甚至性侵的影像,則尚由檢方另案偵辦中。

北院認定毛男共成立 224 罪,總刑期 1252 年 6 月。其中對 A 童犯加重強制性交 2 次;對 B 童犯加重強制性交 5 次;對 F 童犯加重強制性交及加重強制猥褻各 4 次;對 D 童及 E 童更分別犯下多達 101 次加重強制猥褻。仍有部分犯行,因卷內無任何證據可證明,諭知無罪。

根據刑法,被告犯多數犯罪且須併予處罰時,法院對多個有期徒刑的刑度,應以各刑度中最長者作為下限,以總刑度為上限,並在此區間定「執行刑」,但最高不可超過 30 年。為提供法官定執行刑參考,司法院頒有「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

根據該要點,若犯行時間空間密接,侵害權益性質相同,那麼各罪獨立性便較低,法院宜酌定較低的執行刑。若犯行侵害具不可回復性,如妨害性自主,則宜酌定較高執行刑。此外也宜考量行為人人格及社會復歸可能性。

北院斥責,毛男深知幼童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的重要性,也明知被害人均未滿 7 歲,竟為滿足私慾,在幼兒園內性侵被害人,時間綿延 1 年之久,且被害人眾多,惡性重大,犯後態度惡劣。

本案緣於 2022 年 7 月,有家長報案稱孩童遭幼兒園教師侵害,但警方與家長前往園區觀看監視器影像時,並未發現異狀。因事證不足,檢方以不起訴處分該案。後續開始有多位家長報警,檢警於去年對幼兒園發動搜索,並起訴毛男。

案件曝光後,北市府遭外界質疑未及時將毛男停職,也未公開其身分及所屬機構,使毛男得以延續犯行,導致被害人數擴大。

北市府今也公布懲處結果,時任教育局副局長鄧進權自請處分申誡一次,教育局承辦人員也各處小過、申誡;時任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陳淑娟因督導疏失,也處申誡。

北市府表示,未來教育局只要接獲幼兒性侵害事件通報,就會立即命機構將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執行。

未來涉及性別、違法對待事件者,若經認定終身或暫時不得進用於教保服務機構,北市府表示將公告於教育局網站「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目前包含毛男在內,已有 18 人遭公告為幼兒園不適任人員。

*提醒您:於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被告為無罪*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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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政豪
    判的真他媽輕
    08月23日04:33
  • maysukida
    禁止假釋!
    08月23日02:22
  • Kenneth(祐)
    畜牲和殺人犯建議一律死刑,全民納稅錢不需要花在牠們身上,謝謝~
    08月23日01:50
  • 陳源木
    閹了!
    08月22日10:19
  • Chia cheng
    毛是外省支那
    08月22日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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