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慘了! 交4張金融帳戶給詐團 面臨5085萬民事求償
首次上稿 6-5 22:06更新時間 6-6 06:11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在彰化縣某醫院擔任護理師的謝女,被利息錢壓得喘不過氣,上網找更高薪工作,對方稱「只要交出4張金融帳戶,每小時即可賺180元」,謝女心動配合,戶頭2個月內被匯入5085萬元,隨即被詐團領走,謝女觸犯洗錢防治法被彰化地院判刑6月,罰金10萬元,最慘的是,她將面臨7名被害人共5085萬元的民事求償。
現年30多歲的謝女,已婚育有1子,從事護理工作已有12年的她,因為房貸、車貸、信貸,每月要繳4萬6000元的利息,生活捉襟見肘;去年4月上網尋找更高薪的工作,見某藥局以每月10萬元條件徵「母嬰用品客服人員」,心動前往應徵。對方問她,要不要賺外快?只要交出4張提款卡和存摺,按交出和收回時間計算,每小時有180元的收入,她應徵完畢,回家立即寄出4個存款帳戶給對方,結果2個月後,警方上門逮人,她沒有獲得任何收入。檢方以謝女個人帳戶幫助詐騙團洗錢將她起訴,統計從去年4月3日至6月14日謝女的帳戶,先後被匯入5085萬元,並立即被提領一空。
偵辦此案的檢警問她「怎會隨便相信一個陌生人,會給你每月10萬元的工作」、「不用做任何事,給4張提款卡就可每小時賺180元,你都不會啟疑嗎?」謝女回答,自己很缺錢,應徵沒有想太多,只要成功了,自己就賺到了,不成功就找下一個工作,只是「我沒有想到提供金融卡會害到那麼多人」。
該案進入彰化地院審理,謝女坦承犯行,她表示,無能力賠償受害者。判決書指出,被告為高學歷,迫於經濟壓力,輕信陌生人,貿然提供金融帳戶供他人使用,讓詐團用於行騙,掩飾詐騙所得,形成金流斷點,增加被害人求償難度,依洗錢防治法判刑6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
該案7名被害人均已提出民事求償,其中受害最重的林女,去年五月接到假銀行員、假刑警、假檢察官電話,謊稱其銀行帳戶被詐團利用,必須移轉到政府指定的監管帳戶,林女在一個月內分22次,匯款2709萬元至謝女帳戶。另外,受害人曾女也被假刑警、假檢察官嚇到,半個月內分7次,將1090萬元匯到謝女帳戶。
留言 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