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三年幫工讀生打卡湊時數 速食店女店長詐欺起訴
一名日式連鎖速食店黃姓女店長,為了替店內一名洪姓男工讀生湊足每月最低工時,不僅替洪男上班還幫他打卡,時間長達三年,後來遭公司內部稽核發現開除及提告。由於公司堅持不願原諒黃女,和解無望,台北地檢署23日依詐欺罪將黃女起訴,洪男和另名幫黃女打卡的林姓店員則獲緩起訴。
據檢方調查,該速食店因公司規定,正職員工比照勞基法規定,每月工時上限為190小時,工讀生每周上班時數至少需達20小時以上。由於洪男身兼多職,難以達到公司工時最低門檻,於是與黃女共議,由黃女上班,再以洪男名義打上、下班卡,以湊足公司要求的最低時數。
後來公司發現,洪男原本應徵時段是晚班,卻不時會上清晨4、5點的班,經內部稽核察覺有異,進而查出黃女替洪男上班、代打卡,待領取薪資後,再將未實際上班時數薪資退還給黃女;有時黃女還會找林男幫她打卡,前後自2018年至2021年,詐領薪資約10萬餘元。
公司發現上述犯行後,對於黃女身為店長竟帶頭造假出勤紀錄無法原諒,不僅將她開除,提告後對於黃女願意歸還溢領薪資也拒絕和解,但願意原諒洪男及林男。檢察官因此處分洪、林二人緩起訴1年,並要求洪男接受法治教育及繳交公庫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