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丹娜絲颱風襲台 勞部:雇主需提供外勤勞工安全防護設施 違者重罰30萬元

anue鉅亨網

更新於 2025年07月07日02:09 • 發布於 2025年07月07日02:09
颱風來襲 勞部:雇主需提供外勤勞工安全防護設施 違者重罰30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丹娜絲颱風來襲,強風豪雨影響台灣,地方政府已陸續宣布停止上班上課。颱風所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及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30 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颱風天氣候惡劣,從事外勤作業勞工,可能存有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雇主使勞工於颱風天從事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6 條之 2 規定,視作業危害性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勞動部並訂有「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https://www.osha.gov.tw/48110/48713/48735/60272/post),協助雇主對颱風天外勤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對於颱風天之出勤及外勤作業,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

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二、道路修復、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

應使邊坡保持安全的傾斜度,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三、有物體飛落、倒崩塌等危害之建築、構造物及廣告招牌:

搭設外牆施工架應加強穩固措施,加強檢查施工架架材是否有損傷、繫牆桿安裝狀況是否鬆弛、基腳是否下沉及滑動;工地圍籬應確保牢固,避免強風掀起;架上張掛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以免因風壓太大,施工架無法承載而倒塌肇災。

四、使用工地塔吊作業:

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並停妥吊鉤及伸臂,將旋轉煞車放開 (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風速每秒 16 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作業。

鑑於颱風過後各地展開災害復原工作,勞工從事河岸與海岸等鄰水作業可能有溺水風險,道路修復工程要注意是否有岩石滾落及飛落,橋樑拆除與房屋修復更常發生墜落及倒塌災害;至下水道清淤、地下室清理等作業要小心缺氧、中毒危害及是否因潮濕而引發用電設備及線路漏電情形,勞動部進一步呼籲雇主應注意:

一、河岸與海岸清理作業:

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二、道路修復工程:

應清除有飛落之虞之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挖土機等營建機械作業時應指派專人指揮,並妥善規劃營建機具、車輛之作業路線。

三、房屋、橋梁等修繕或拆除作業:

應選任專人於現場指揮監督,並按順序由上而下逐步拆除。從事高處作業時,應使用安全帶,並配合現場情況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以防止墜落災害。

四、工廠修護及復原作業:

在工廠從事屋頂修繕,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應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

五、局限空間作業:

應確實實施通風換氣及測定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確認安全,並提供缺氧、中毒、感電、崩塌陷、被夾、被捲等危害預防設施。

勞動部表示,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颱風期間鄰水、道路修復、邊坡擋土、修繕、拆除、清淤等易發生職災之作業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此外,勞動部亦提醒,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雇主對於工作場所因颱風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可能時,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應事前與勞工約定,包含加給工資、提供交通津貼或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必要協助等。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如颱風天需要特定勞工上班,務必確保勞工安全,例如安排勞工搭乘計程車上、下班,以確保上、下班途中安全,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及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標準給予職業災害補償之義務。

勞動部官網已設置「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細內容可至勞動部網頁(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lpsimplelist )查詢。

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 1955 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更多鉅亨報導
原來當兵還能享勞保?勞動部提醒:這5種人即使沒上班也不怕「斷保」
端午3天連假我能放幾天?若出勤有加班費嗎?勞動部算給你看

點我加鉅亨網LINE好友🔥財經大事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灣1行動支付傳倒閉!多名用戶錢領不出 官方回應了

CTWANT
02

台股紅翻黑下殺逾700點 專家曝3大訊號:獲利回吐狀況讓人心驚

風傳媒
03

台灣億萬富翁有12.4萬人,送孩子出國讀書竟成傳承地雷?4大關鍵決定:你家能否富過三代

今周刊
04

台積電緊急重訊!第三季「現金股利」調整

三立新聞網
05

散戶別慌!謝金河點名7檔定海神針市值逾1兆

NOWNEWS今日新聞
06

〈台股盤後〉爆逾兆元史上第二大量重挫771點收最低 記憶體成重災區

anue鉅亨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