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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彰化南瑤宮約聘人員偷2200元香油錢 賠2萬 再判刑4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23日11:57 • 發布於 03月23日11:56

彰化縣彰化市南瑤宮黃姓約聘臨時人員前年趁夜間值班時,用透明尺將2200元鈔票從香油錢箱夾出,事後被廟方人員發現送辦,黃男坦承犯行,並以捐獻香油錢2萬元達成和解,彰化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將他判刑4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5千元。

判決書指出,黃男2021年1月起擔任彰化市公所約聘臨時人員,並被公所派往所轄的南瑤宮工作,負責清潔環境、廟內的燈光管制安全及財產保管等業務,但黃男卻在2023年8月某日晚間11點多值班時,趁另一名輪值人員休息之際,在南瑤宮內服務台持透明尺將鈔票從其看管的香油錢箱夾出,共取出2200元。

事後廟發人員發現千元鈔票短少,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黃男監守自盜,不過黃男案發後坦承犯行,且以捐獻香油錢2萬元、常回廟裡擔任義工贖罪達成和解,因此彰化地院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5千元。

這已是南瑤宮傳出的第二起監守自盜案件,先前南瑤宮周姓資深女員工從2017年到2020年間利用辦理香油錢匯入公庫等相關業務,卻未據實全數上繳點燈費、香油錢等,侵占款項約519萬元,2021年被公所移送法辦,二審已依侵占公用財物罪將她判刑5年2月徒刑,沒想到2023年又發生約聘人員監守自盜案件,南瑤宮已加強控管,避免不法案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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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南瑤宮一名約聘臨時人員監守自盜,用透明尺將2200元鈔票從香油錢箱夾出,被判刑4月,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5千元。資料照/記者林宛諭攝影
彰化市南瑤宮一名約聘臨時人員監守自盜,用透明尺將2200元鈔票從香油錢箱夾出,被判刑4月,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5千元。資料照/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