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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遇管理員「幫做這事」討紅包? 過來人勸快逃:看了2、3年沒碰過

好房網

更新於 2025年03月11日08:44 • 發布於 2025年03月18日03:13 • 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術業有專攻,買賣房屋透過仲介較能保障彼此權益,但仲介費動輒幾十萬,為了省下這筆錢,仍有部分的民眾傾向直接找屋主。一名網友在網路上PO文表示,最近去一間社區看房,管理員稱可給屋主的電話號碼幫忙促成,只要雙方順利成交,給他紅包意思一下即可,但原PO聽了仍有所顧慮,發文尋求各方意見。

有網友認為,能透過管理員探聽社區狀況是好事,「還可以順便打聽鄰居、整個環境狀況、八卦,我覺得這樣實況是最準的」;但對於管理員擅自透露屋主個資,則有不少網友感到不妥,「一個貪錢的警衛看著你們的家,這個社區夠安全嗎?」、「頂多就個資一樣被外洩,一定比仲介費省,但小心獅子大開口」、「我請房仲帶看了2、3年近20間房,從來沒有遇過社區管理員拉著我私下交易的,這個管理員的工作品德讓人感到…那他平常都是怎麼處理這個社區的事務呢?」

網友表示看房時遇到管理員稱可提供屋主電話,若順利成交,包給他紅包即可。圖中建物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也有部分網友勸原PO應找房仲,「房仲有房仲的專業,別因小失大」、「透過房仲看屋,房仲若知道還是可以跟你清償仲介費的」、「可省仲介費,但交屋後若有問題,較難求償與申訴」、「專業有價,牽豬仔不用錢。如果你本身具備足夠的知識,就可以跳過房仲業者省下那筆,如果沒有,那…還是照步數來」、「你只要確定成交後,屋況有問題還能找到屋主就好」。

事實上,網友提到管理員將屋主電話給原PO此舉,確實已構成違法,恐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第41條之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房產專家也提醒,買賣房屋最好能透過仲介交易。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曾指出,由於現在是專業分工的時代,加上許多民眾買賣房產經驗不多,若有房產交易需求,建議交由不動產仲介公司,在保衛雙方權益的同時,也能把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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