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酒駕、同車弟弟被連坐 他辯不知情免罰
有多次酒駕紀錄的李姓男子去年1月再犯,不但自己背上刑責,也害同車的弟弟被連坐,罰款22500元及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但他弟弟不服,主張當時睡著不知李男酒駕,興訟向桃園地院爭取權益才獲撤銷。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因2017年、2020年接連酒駕,不但被判刑、罰款,也被吊扣機車駕照,但他去年仍無照上路,經警方攔查酒測值0.29被移送公共危險罪,而他的弟弟因車主身份且當時同車,被警方認定明知駕駛人酒精濃度超標仍不制止,所以也挨罰。
李男的弟弟不服,興訟主張自己跟李男雖然同公司,但當天李男騎著他的機車到別處工作,只有下班會合一起返家。他會合前已經睡著,不知李男有喝酒,也沒有聞到酒味,況且自己有駕照,如果知情,根本不可能讓李男騎車。
負責開罰的台中市交通裁決處表示,呼氣酒精濃度達0.25者,從外觀可輕易識別是否有飲酒,李男的弟弟明知李男經常飲酒且有多次酒駕情形,身為車主,有篩選駕駛人的義務。而且,桃園警方職務報告李男當天渾身酒氣才實施酒測,顯見李男的弟弟明知酒駕情事。
法院調查,李男酒駕是不爭事實,但兄弟2人當天上班地點不同,而李男飲酒時,弟弟確實不在場,確實有可能不知飲酒情事。警方雖指當時攔查酒測是因爲李男有滿臉通紅、騎車搖晃情形,也確實聞到他渾身酒氣,但稱密錄器檔案被覆蓋無存擋,未提出佐證。
法院認為,全案除了李男弟弟的行政裁罰,同時也涉及李男的酒駕刑案,警方應謹慎保存相關採證資料,做為日後刑偵、審判證據,卻疏於未做,任重要物證檔案被覆蓋,導致裁罰機關舉證不足。至於李男有多次酒駕紀錄情形,最多只能證明李男平時的生活習性,無從認定他弟弟當時知悉他飲酒情事,因此裁定撤消。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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