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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民黨前高市議長曾麗燕涉貪1330萬 一審重判12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9月25日07:12 • 發布於 2023年09月25日07:12
國民黨前高市議長曾麗燕遭控與胞妹曾麗鴻、助理曹雪禎等人,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聯手詐領助理費高達1330多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下午宣判,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資料照)
國民黨前高市議長曾麗燕遭控與胞妹曾麗鴻、助理曹雪禎等人,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聯手詐領助理費高達1330多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下午宣判,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國民黨前高市議長曾麗燕遭控與胞妹曾麗鴻、助理曹雪禎等人,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聯手詐領助理費高達1330多萬元,高雄地檢署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今天(25日)下午宣判,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曾麗燕被控自2010年起擔任高市議員,指示曹雪禎提領助理補助費及年終獎金供其使用,直至2015年4月曹離職後,由曾麗鴻接手相關不法工作,多年來曾麗燕以不實申報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詐領1330萬餘元。

檢方偵查時,曾麗燕坦承虛報助理費,但否認貪汙,辯稱不知道議員助理費法規有經過修正,助理沒有提醒,議會也無告知,才會按慣例為每位助理申報4萬元月薪,因為每個月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費用均大於24萬元,認為助理補助費或春節慰勞金可作為個人使用,她用於繳納卡費、會費、黨費等。

檢方認為,曾麗燕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議員助理費不屬於議員薪資一部分,也非對議員的實質補貼,曾麗燕等人仍利用人頭助理或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遂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曾麗燕等人。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麗燕均否認犯行,雄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曾麗燕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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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2

  • Nick
    請問國民黨朱立倫,到底誰才是貪污大黨??!
    2023年09月25日08:42
  • 陳聰欽
    膨風安的官司審判要加油,不要再拖延啦
    2023年09月25日08:38
  • Um
    垃圾狗民黨!😏
    2023年09月25日09:08
  • jasmine
    搞不清楚判斷標準了, 貪7千多元=判12年, 貪1000多萬元=判12年, 貪2800萬元=判12年.... 台灣法院的“神邏輯“ ...真的不是凡人能理解的...
    2023年09月25日09:15
  • Tony
    死好
    2023年09月25日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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