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離家要離婚、妻未換鎖盼他回頭 法官判決出爐
基隆市1名男子指與妻爭執越來越激烈,妻子還對他拳腳相向,7年前協議分居至今,婚姻難以挽回,迫於無奈訴請離婚。妻子辯稱丈夫有外遇記錄但原諒他,3年前丈夫擅自離家,但住家門鎖一直沒換,她和子女仍盼他回家。基隆地院審結,認為兩人婚姻縱有破綻也應歸責丈夫,判決不准離婚。
丈夫提告指出,與妻子1987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2011年6月間離婚,同年8月又登記結婚,婚姻生活各司其職,他大部分所得支應開銷,對家庭十分盡力。妻子2008年起個性驟變,毫無理由突然懷疑他有外遇。
丈夫說,他盡力解釋,但妻子不願聽從,隨即不願與他同房。縱使他百般付出,希望改善婚姻,妻子皆不領情,兩人才離婚。過2個月後又結婚,但關係沒改善。2013年時家庭氣氛變得詭譎,夫妻爭執越來越激烈,他理性溝通,但妻子卻突然會對他拳腳相向,無法溝通,2013年協議分居後未有聯繫,婚姻難以挽回,迫於無奈請求判准離婚。
妻子答辯,讀國三時認識丈夫,高中畢業正式交往,結婚隔年搬進新家,共同創業。1993年經濟改善,她在外任職,並操持家務,協助管理公司財務。1998年發現丈夫電話費異常,丈夫後來承認有外遇,對象也是已婚, 她念及子女還小未離婚。
妻子說,丈夫2006年間常到大陸出差,與酒店小姐往來。他強調無外遇,並拿出通聯記錄自清,發現丈夫仍與先前外遇對象有聯繫。2007年5月丈夫載女兒上學途中發生車禍,返家後向她懺悔,承諾不再與外遇對象曖昧及聯繫。多年後在丈夫電腦資料夾看到類似訃文檔案,才知外遇對象因病過世。她要求刪除檔案,丈夫拒絕並發怒,堅持留念。
妻子說,丈夫2017年間突然提出離婚,並開始早出晚歸,同年8月12日擅自離家,拒絕告知住處,丈夫稱兩人2013年協議分居與事實不符。婚姻持續33年間,丈夫雖有外遇,但她仍對家庭盡心盡力。丈夫離家,她和子女未換鎖盼他返家,婚姻縱有破綻,也要歸責丈夫,聲明駁回告訴。
兩人子女證稱,父母同住時並無分房,沒看過兩人分房睡,也沒有看過父親睡沙發。兒子還說每天上班時會傳LINE問候父親,女兒也說,有嘗試聯絡父親,但他還是沒有回家。
法官依據事證,認定妻子欲維持婚姻,但丈夫主觀上不想維持。縱認兩人婚姻關係已發生破綻,是因丈夫先逕行離家,拒絕再與妻子同居造成,婚姻難以維持重大事由可歸責於丈夫,自不得據以請求離婚,判決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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