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案追訴期太短 立委與受害者倡議修法自成年起算
現行性侵害案件追訴期最長僅20年,對兒少性侵倖存者不利,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21日)陪同受害者控訴自身童年遭性侵之經歷,並與「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釋憲案律師及民間團體,共同訴求儘速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未成年性侵追訴期應自成年起算,讓未成年性侵受害者不再求助無門。
47歲的吳小姐向民進黨立委范雲陳情,表示自己在5至12歲期間長年遭到年齡相差10歲、現職為警官的堂哥性侵及猥褻,且受害的還有吳小姐的兩位堂姐。歷時30多年後,吳小姐與堂姐們鼓起勇氣尋求司法正義,卻發現已超過追訴權時效,無法讓擔任警官的堂哥受到應有的處置。
范雲21日陪同吳小姐及堂姐出面控訴自身童年遭到性侵的經歷,並與「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釋憲案律師及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開現行性侵兒少案追訴期太短,倡議儘速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修法不能再等。
范雲指出,根據澳洲研究,童年遭性侵者平均需要23.6年才能第一次說出受害經歷,她與民團倡議「未成年性侵追訴期應自成年起算」多年,也已提出刑法修法版本,若此刻已通過修法及釋憲案,吳小姐的案件追訴期還可以到明年3月,她呼籲法務部應儘速提出修法版本到立法院審查,國民黨也不要再阻擋大法官提名,讓憲法法庭正常運作、審理案件,才能還給被害人正義。范雲說:『(原音)我希望法務部今天看到這個記者會後,有這麼多被害者忍著她的傷痛勇敢發聲卻還不一定會有正義的痛苦,早日積極提出修法版本,也希望立法院跨黨派的委員能為當年受傷的兒少們、現在受傷的兒少們能夠盡快修法。』
「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釋憲案律師蔡尚謙也說,憲法法庭去年底公告受理「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案件,審理「2006年以前性暴力犯罪追訴期規定」是否違憲,已有超過17名受害者加入聲援,他呼籲除了推動刑法修法,拉長兒少性侵案的追訴期外,也要考慮民事求償、國賠的時效也要延長,加強修法配套,才能真正讓加害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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