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警察考試身高設限 人權會: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意旨

澎湖時報

更新於 2024年01月17日13:53 • 發布於 2024年01月17日22:00
警察考試身高設限 人權會: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意旨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報導)1名陳姓女子因身高未達標,消防員受訓資格遭取消而聲請憲法審查。國家人權委員會17日說,主管機關未能提出合理科學驗證依據,實屬對身高未達所定標準的人民歧視,有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意旨。

陳女參加民國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獲錄取,108年1月間到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不過,陳女身高只有158.9公分,不符「一般警員考試規則」160公分身高標準,被廢止受訓資格。

人權會透過新聞稿指出,憲法法庭16日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第2項、第8條第1款,對應考人設有身高限制等規定,涉有牴觸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進行言詞辯論。

人權會由監察委員浦忠成代表,以鑑定機關身分出席憲法法庭,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是否違憲,從國際人權公約及人權標準提供鑑定意見。

浦忠成強調,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1項所揭櫫,人人應有自由選擇工作謀生的權利,國家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保障意旨;國家應保障人民自由選擇工作權利,現行規定限制人民擔任消防人員權利,是對人民工作權及應考試服公職權的限制。

人權會表示,參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號一般性意見第13段,本案限制身高未達標準的人民,不得從事警察人員及消防人員工作的規定,主管機關未能提出合理的科學驗證依據,實屬對身高未達所訂標準的人民歧視,有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範意旨。

人權會認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規定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25條,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6條及「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等規定難謂相符,更與憲法第7條、第18條的平等權及應考試服公職權等基本權保障的要求有違。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2026新制圖解

一次搞定!2026年新政策、制度,詳細圖解報你知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創10年新高!芭樂量產斷層 全台第三大產地彰化每公斤零售價破百

聯合新聞網
02

替小三女兒報名「跑全馬」她累撐樹枝!家長自豪發文遭罵…女神轟主辦

民視新聞網
03

全台凍番薯!15縣市低溫特報 高山有機會現降雪

民視新聞網
04

社群販售、藥局私賣、日本代購:揭開台灣「瘦瘦針」的非法流通網路

報導者
05

高雄女拔智齒變削骨1.5小時拔不動 換牙醫「10秒搞定」她提告結果超崩潰

鏡報
06

光復孝子燒200萬存款尋母屍!吊車大王的車到了 家屬淚謝:挖到誰都好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