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涉嫌對罷團「查水表」的民政處長明良臻二度羈押庭稍早結果出爐!花蓮地院原裁定以50萬元交保,今(28)日改裁定羈押禁見。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在查對立委傅崐萁罷免連署書時違反《個資法》等罪,遭花蓮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原本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認定抗告有理,昨天撤銷明良臻交保,裁定發回花蓮地院更裁,今天下午法官重新開庭,傍晚18時24分羈押庭結果出爐,改裁定明良臻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花蓮地院發布新聞指出,依檢察官檢附之證據資料,得認被告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疑重大。
花蓮地院認為,明良臻供述情節與相關證人證詞、卷內證據有所不符,且明良臻亦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舉。法院審酌被告為地方政府主管,就算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亦仍對於相關共犯、證人具有影響力,經依比例原則進行衡量,認有羈押本案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裁定明良臻羈押禁見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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