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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原價讓演唱會票」被當黃牛 高雄文化局:依法調查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3月28日05:57 • 發布於 03月28日05:00 • 華視

一名網友發文表示,去年底以原價轉讓一張南韓男團Stray Kids高雄演唱會門票給其他粉絲,但今年初卻收到高雄市文化局來函表示涉嫌賣黃牛票,讓她感到相當冤枉。對此,文化局今(28)日回應表示,此案是根據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檢舉案件辦理,依法要求當事人說明。

一名網友在Dcard上發文表示,去年11月和朋友要看Stray Kids高雄場演唱會,因為票很難搶,有多請幾個朋友一起搶,朋友有搶到一張,但後來自己持續觀望售票網站,就買到相對更滿意的座位,所以把朋友搶來的票原價讓給別人。不過,她指朋友卻在今年初收到文化局來函,涉嫌在臉書社團賣黃牛票,要提交陳述書。

這名網友表示,友人當時立即提出各式證明後寄出陳述書,但近日再次收到文化局來函,要求須再度提交陳述書,「真的很擾民,就真的買4800賣4800」,也因此感到很疲憊,並質疑有大量黃牛在網路以高價販售黃牛票,但文化局卻不多花時間去處理,反而一直騷擾真的只是原價賣票的人。她說,不退票是因為售票系統的退票程序較為複雜,且還有幾百元手續費、很多沒票的真粉絲需要票等因素。

對此,文化局今天回應,此案是根據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檢舉案件辦理,檢舉資料指出「有人用社群帳號加價販售Stray Kids演唱會門票」,因此依程序調查票券來源和原始購買者,並依法律要求當事人說明情況。

文化局表示,原購票人表示是幫朋友代買,因此需進一步調查,相關人陳述說明情況,目前案件仍在行政調查階段,被檢舉人仍可提供說明或新證據,將依此決定是否開罰。

文化局說明,根據文創法及文化部函釋規定,「加價販售」行為包含網路上架、兜售等行為,並非以「售出」為必要條件,倘若行為人有上網加價販售行為,即便票券未售出或實際以更低價轉售也是違法;此外,郵寄費用舉證後不計入加價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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