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包租代管四期計畫7月3日開跑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7月3日起與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同步開跑,弱勢房客租金補助再加碼。
桃園市表示,包租代管計畫自2017年開辦以來,已成功媒合愛心房東及弱勢房客共6,994件,績效居全台之冠;為了讓包租代管服務不中斷,今年7月3日起接續辦理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共有八家業者提供市民朋友最優質的租賃服務。將持續提供房東免費包租代管服務與多項稅捐減免,並協助房客同步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桃園市說明,包租代管計畫分為「包租包管」及「代租代管」兩方案,「包租包管」為政府委託民間業者承租民間住宅,業者再以二房東形式負責轉租與房屋管理事宜,且保證房東收租3年;「代租代管」則由業者協助房東出租住宅予符合資格的房客,並代理房東管理出租住宅。
桃園市住宅發展處處長莊敬權表示,房東享有每年1萬元修繕補助費、居家安全保險費3,000元及地價稅、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稅賦優惠,申請房客資料將同步帶入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審查,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享最高5,000元租金補助,如具有弱勢資格還另以補貼金額加碼1.2倍、新婚家庭加碼1.3倍、經濟弱勢加碼1.4倍、育有未成年子女1人1.4倍,每增加一名再加碼0.2倍,預期將吸引更多愛心房東及弱勢房客加入包租代管計畫。
至於房客申請資格不限戶籍地,只要年滿18歲之國民,家庭成員於桃園、雙北、基隆市及新竹縣市均無自有住宅,且家庭成員動產限額低於302萬元、不動產限額低於58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5,920元者,都可以向住宅發展處提出申請。 另外,65歲以上長者及身障者,僅於桃園市持有一戶自有住宅,且其他縣市不動產限額低於580萬元者,皆可透過「以屋換屋」方式更換至2樓以下或電梯大樓等適宜之居所,更可選擇換至本市社會住宅居住,並將既有住宅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