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藍委案收到選委會查詢依規回函 張維倩揭:中和3民眾遭無故退件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全國罷免國民黨籍立委案多數進入第二階連署審查階段,新北市議員張維倩指出,中和區有3位互為親友的民眾陳情,19日收到市選委會查詢函,20日依照回函方式寄出,未料22日竟收到退件。
張維倩表示,3位民眾分別住在不同地址,卻不約而同被退件,讓當事人直呼「莫名其妙」,也憂心自己的連署書遭到刪除作廢;市選委會表示,查詢函沒有回寄連署書仍不會刪除,那寄查詢函又有什麼意義?呼籲市府、市選委會落實行政中立。
市選委會回應,依據「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規定,選委會辦理連署人名冊查對,發現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為簽名或蓋章,可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另外依據查對作業須知規定,選委會應本於職權,綜合其他事實認定連署人名冊是否有偽造,尚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將連署人名冊刪除,因此民眾寄回查詢單時,如因郵差郵寄地點錯誤,致未能於期限內寄回,新北市選委會依規定不會因當事人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回覆查詢單,而將連署人名冊刪除。
張維倩指出,中和區已有3位民眾向她陳情,19日收到選委會的查詢函,20日依指示貼上選委會提供的郵資與封面(封面上的地址及寄件人、收件人資訊選委會已事先填妥),22日卻被無故退件,民眾擔憂若未能順利回覆,將影響罷免案連署書份數有效認定。
張維倩質疑,此情形恐非單一個案,罷免程序是否已遭技術性干預?新北選委會可能根本沒有行政中立,究竟有多少類似案例?是否會影響罷免案的有效份數?選委會作為地方選舉最高機關,依法查證聯署資料合理,但當民眾依法回函卻被退件,也沒有明確說明與補救機制,將嚴重影響人民對制度的信任。
張維倩說,地方罷免團體正在協助遭遇退件問題的民眾,民眾碰上類似狀況也可向她的服務處反映尋求協助,確保後續罷免連署書份數不因行政疏失或技術性操作而被低估,她也呼籲相關單位應落實行政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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