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選罷法》「連署加嚴」條款後,在野黨拼戰《憲訴法》今(20)日晚間再下一城:即便在場外「青鳥」鼓譟干擾下,還是三讀通過了提高「憲法法庭」的判決門檻:未來須經過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也就是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同時必須經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也不得低於9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
事實上這項修法先前曾經在藍白內部出現過不同意見,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曾投書法學專刊,對翁曉玲版本表達質疑,一度還引發藍白合作破局的疑慮,不過今天通過的版本,藍營幾乎都朝黃珊珊提的版本靠攏:包括參與評議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為10人、宣告違憲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為9人;此外,總統應於有缺額時,2個月內補足提名。
針對《憲訴法》第4條、第95條修正,透過舉手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民眾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明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該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明定「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發言時依然高喊:《憲訴法》沒有經過任何朝野協商和實質討論,國民黨的計謀就是要「癱瘓憲法法庭」,國民黨沒收人民罷免權利還不過癮,還要繼續惡搞,民眾黨送出來的修正動議就是一個包牌的版本,不管是判決門檻從國民黨10人,變成民眾黨的9人,都是一樣換湯不換藥,民進黨反對這種違憲的法案。
針對綠營質疑,提案立委翁曉玲強調,癱瘓憲法法庭的是總統,作為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立法院,理應善盡對大法官把關之責,不能讓不適任的候選人成為司法院長、副院長或大法官,否則一旦作出嚴重影響人民權利、國家制度或憲政秩序的不當判決,勢必會難以補救,她強調這才是真正的恪遵憲法。(張柏仲報導)
留言 9
HYL
現在的大法官
都變成詐騙集團
民進黨的看門狗
留他們有何用
民意八成以上反廢死
大法官照樣跟民意對著幹
1天前
ITCHING
然後呢⋯⋯? 大法官再對這個《憲訴法》再判違憲⋯⋯?
1天前
m
噁心的蟾蜍回去念小學啦
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
就民進黨的民主是民進黨做主
少數強奸民主
別國的大法官釋憲不僅有最低人數限制
而且須由執政黨在野黨比例分配推薦
就台灣全由總統推薦如皇帝把持的東廠
1天前
勳
大法官對於判死說必須「一致決」
結果之前的釋憲卻不用「一致決」?
民進黨真以為人民是傻瓜嗎?
1天前
挑戰未來,是給準備好的人!
大法官 只是綠畜的狗....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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