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一名20歲的吳姓男子日前騎機車行經民安西路75巷時,因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攔查。吳男遭攔查時眼神飄忽不定、語無倫次,員警察覺有異,隨後在吳男身上搜出依托咪酯煙彈1顆,當場將其帶返所偵辦,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並持續溯源追查。
新莊分局指出,有員警20日下午3時許在民安西路75巷附近巡邏時,發現一名20歲的吳姓男子騎機車未打方向燈,於是上前攔查。吳男見到警察後,眼神開始飄忽不定、說話支支吾吾,隨後員警在吳男褲子口袋中搜出一顆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毛重6.1公克),當場將吳男帶回偵辦。
據了解,吳男稱當時正要前往找朋友,沒想到恰好遇上警方攔查,而煙彈為網路上所購買,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另針對吳男違規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製單舉發。警方呼籲,「依托咪酯」納入毒駕尿液檢驗值,尿液檢驗濃度達標,即構成毒駕犯罪,《刑法》第185條之3明定,尿液所含毒品達公告濃度值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五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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