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路邊追焦「未申請」被開罰 警方撤單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03月17日11:44 • 發布於 2018年03月17日11:43
民眾將紅單PO網,引發熱議。(翻攝自臉書社團《182 Club》)

〔記者吳俊鋒/台南報導〕有民眾在台南市龍崎區182線路邊「追焦」,拍攝過往機車騎士,卻遭當地派出所開紅單,友人PO至臉書社團,引發網友議論;歸仁警分局交通組今天(17日)說,檢視告發引用的法條,發現「有所瑕疵」,罰單已先註銷。

交通組也強調,後續將視員警配戴的密錄器畫面,還原現場民眾行為態樣,再做研議,若無明確違規,將不會再開單。

有民眾昨天替被告發的友人在臉書《182 Club》、《爆料公社》等處PO文抱不平,指稱在路邊拍攝鳥類與車輛動態,卻遭員警以未申請為理由開罰,警方還不准錄影蒐證。PO文附上紅單,引起熱議。

而這張紅單,警方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9款開立,違規事實欄則寫著「未經申請許可於道路從事拍攝道路來往競速、競技機車」;網友則批評,「警察業績缺很大」,情緒性的留言不少,甚至揚言發動抗議。

但也有網友認為,事主應是拍攝重機的「追焦族」,警方勸導不聽才開罰,正反兩面議論都有,也讓分局交通組儘速瞭解原委,在今天做了處理。

交通組認為,第82條第1項第9款是「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可處1200元以上罰緩,但以這個法條對追焦族開罰,有所瑕疵,因此先予以撤單。

交通組指出,182線龍崎段為連續轉彎,以及上下坡道路型態,是易肇事路段,屢傳重大傷亡事故,但常有民眾聚集拍攝行經的重機車,恐導致騎士分心,造成危害。

交通組也呼籲,追焦者不要站立在彎道處攝影,避免騎士失控衝撞,發生憾事,未來仍持續針對類似危險行為,加強勸導與取締。

相關影音

事發182線道上下起伏大,轉彎路段多,警方列為取締重點區域。(記者吳俊鋒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天氣準備轉濕涼!下週2波東北季風接力來襲

EBC 東森新聞
02

霸王級寒流要來了?鄭明典點名「極區冷空氣南下」 台灣影響程度要看「這期間」

鏡報
03

巷子開九重葛變打卡熱區!「在這」賞花1分鐘收100元 網一面倒挺店家

鏡報
04

萬聖節不變裝!幼兒園改過「台灣傳統節日」 家長聽完超驚喜

鏡報
05

控奇美醫院太汙辱!僅保障首年5萬薪 醫師被挖角純靠提成

TVBS
06

台灣外遇「前5名職業」曝 律師揭:七成在健身房結識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