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健康

衛福部公告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規範魚油來源及EPA、DHA每日食用量

華人健康網

發布於 2020年12月28日04:03 • 記者洪毓琪/台北報導
衛福部於109年12月28日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規範魚油來源及EPA、DHA每日食用量。

魚油因富含EPA、DHA等Omega-3不飽和脂肪酸,一向被國人視為重要的保健食品之一!而為妥適管理魚油原料,同時兼顧特定疾病患者的營養需求與安全性,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28日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規範魚油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之相關規定,包括來源及每日食用量。

衛福部公告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3大規定事項一次看懂

衛福部表示,此次所公告的「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規定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訂定。為了確保民眾食用的安全,該公告規定,供食品原料使用之魚油,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魚油原料之來源須為傳統可供食用之魚類。

(二)考量一般人仍會從其他日常飲食來源攝取到EPA及DHA,所以規範魚油作為一般食品原料時,每日食用量以所含EPA及DHA總量計為2公克以下。

(三)特定疾病患可能因為生理功能失調,導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或醫學上認定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且不易透過日常飲食調整所獲取。加上依據其適用對象特別加工或配製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須經衛福部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所以其魚油原料的每日食用量以EPA及DHA總量計,為5公克以下。

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規定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加入華人健康網LINE@好友,健康資訊不漏接!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冷氣團報到

今年首波冷氣團報到🌀注意防寒保暖

更多健康相關文章

01

泡麵別煮超過3分鐘!醫警:血糖像「喝糖水」快速飆升

中天電視台
02

醫警告:子宮內膜癌「這1症狀」常被女性誤判! 別以為只是分泌物

常春月刊
03

一家三代鉛中毒!兇手竟是「阿嬤拜拜」 醫嘆:很狡猾

三立新聞網
04

喝錯水恐釀腎結石!醫曝「3種水」最不推薦,很多人天天喝

健康2.0
05

歷經心梗中風,心臟放14根支架仍活躍!81歲施振榮揭「簡單」養生訣:不健康的日子越短越好

幸福熟齡 X 今周刊
06

豆腐乳其實很養生!醫:好吸收、抗氧化 但要避過「這1款」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