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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 律師:擺明情勒司法!可一體適用在押被告嗎?憑什麼有特權?

新頭殼

更新於 2025年02月27日01:30 • 發布於 2025年02月27日01:30 • Newtalk新聞 |劉福全 綜合報導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聲請解除羈押理由可以一體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嗎?否則憑什麼有特權?「民眾黨不要情勒司法」。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假帳等弊案遭羈押,柯文哲父親日前過世,告別式預定於3月10日舉辦,柯文哲委由律師遞狀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禁令,台北地方法院今(27)日下午2點30分開庭,提訊柯文哲到庭。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聲請解除羈押理由可以一體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嗎?否則憑什麼有特權?「民眾黨不要情勒司法」。

柯文哲聲請解除羈押禁見,在北院開調查庭前,民眾黨發表聲明指出,希望法官能諒解為人子女的心情,准許柯文哲與其配偶、直系血親及二親等的旁系血親親屬接見、通信,共商治喪事宜,盡為人子最後孝道。

對此,黃帝穎痛批,擺明情勒法官,以政黨力量干預司法,依羈押法第 23 條規定,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法律本來就有諒解為人子女考量的設計,被告可以申請戒護返家,但這不是解除羈押事由。

「柯文哲標準如果無法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就是特權」,黃帝穎說明,實務上,在押被告遇到家庭遺憾事件,被告均依法申請戒護返家,沒有因此解除羈押的案例,法律講求公平,當然不應該因為民眾黨情勒法官、政治干預,形成柯文哲特權標準,傷害法治信任。

黃帝穎質疑,柯文哲聲請解除羈押是當高院裁定七大串證滅證事實已成廢紙?高院裁定載明柯文哲等被告七大串證滅證事實,司法文書白紙黑字,民眾黨情勒司法、施壓法官,是當作高院裁定已成廢紙!?還是當作經手柯文哲鉅額犯罪所得的「橘子」許芷瑜潛逃沒發生?隨便解除羈押不會勾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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