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檢察官蒞庭翻報紙 蔡清祥:藐視法庭應從重處分
橋頭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靳隆坤蒞庭時在法檯攤開報紙看,橋頭地檢署調查後,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建議記「警告」處分,懲處案陳報台灣高檢署,高檢署同意地檢署的「警告」處分建議,函轉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查,檢審會今天開會討論。
對於基層檢察官開庭時行為失當,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重視。蔡清祥說,檢察官在法庭上執行職務應尊重本身的職權,更不能夠藐視法庭;蔡說,靳的公務行為表現「不可取、也不當」,認為有必要從重處分。
橋頭地檢署政風室今年4月接獲檢舉,指靳隆坤蒞庭時閱報,檢方向橋頭地院調閱蒞庭畫面,查出靳確實在4月6日的刑事審查庭上,翻閱報將近20分鐘,不過,承審法官因忙於審判,並未特別注意靳的動作。
橋頭地檢署今年4月17日將靳隆坤懲處案提職務評定委員會審議,認定他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建議記「警告」處分;橋檢4月24日陳報台灣高檢署審議,高檢署也認為橋檢的建議處分並無不當。
靳隆坤是司法官學院42期結業,2017年自高雄地檢署平調橋頭地檢署服務,長期擔任公訴組檢察官負責蒞庭工作;高雄司法圈盛傳,靳隆坤認為偵查業務比較吃重,無意擔任偵查組檢察官,影響同僚輪調公訴組歷練的機會,因而職場人緣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