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增建燃氣機組 台中市府修空污排放標準加嚴管制
中火將增建2部燃氣機組,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今天(16日)通過「台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正草案,將送中央核定後實施。考量燃煤火力發電廠燃煤過程會排放對環境及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新增訂10項非汞重金屬排放標準,也首度針對中火增建燃氣機組做規範,管制氮排放量,排放標準加嚴到不得超過2PPM。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為督促台中市轄內汽電共生鍋爐持續投入空污改善,及針對中火及中佳電力公司規劃未來於台中市增設燃氣機組加強管制,啟動第四次電力設施加嚴標準,修訂「臺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促使相關產業能源轉型或提升空污防制設備效能,草案獲得市政會議通過,將送行政院環保署會商有關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實施後估計氮氧化物每年可減少1,074公噸,將有助改善中部空氣品質。
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台中市空品已達國家標準,修正辦法目的盼可以做得更好,盼中央儘早核定,支持台中市進一步改善空污的計畫。環保局指出,新修正條文中考量火力發電廠在燃煤過程會排放對環境及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新再增訂10項非汞重金屬排放標準規範,另目前燃煤火力發電廠中列緊急備用的燃油發電機組,因未設置空污防制設施,也一併納管;此外,針對部份大型工廠有汽電共生機組,相關機組主要燃料為生煤,為促其降低生煤使用量或透過改善防制設備達成污染減量目標,增訂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之排放標準,各需低於20及25PPM,藉以導引機組減少生煤使用量自主減量到20%以下。
各界關注的中火增建燃氣機組,也首度納入管制規範範圍,環保局指出,考量燃氣機組未來會持續增建,市府有必要透過加嚴標準要求進一步減量,燃氣不會產生硫氧化物,但會產生氮氧化物,因此從氮氧化物規範,並加嚴排放標準到2PPM,若標準實施後,預估一年可望減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約1074公噸,對台中市的空品改善有進一步幫忙。
盧秀燕強調,空污最大宗來源是PM2.5且國家訂有15微克的標準,在她上任前台中空污非常嚴重,年平均PM2.5,均在21.3微克,經幾年努力,台中市今年上半年空品PM2.5降到14.1微克,是歷來首次達到國家標準,也是中南部第一個達標的城市。她說,但環境污染不是只有PM2.5,還包括重金屬排放,如何致力追求好的空氣及環境,是台中市府最重要的施政項目之一,因此市府長期不斷進行法規修正、檢討、追蹤改善,這次再針對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修訂,就是希望台中市雖已達標,但可以做得更好。(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