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一堆老司機做錯!換車道「有打燈」也被罰3000元 法官親曝開罰標準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11日07:56 • 發布於 01月11日07:57

生活中心/記者李育道報導

有打方向燈,卻因燈號未「全程閃爍」直到車身完全入線就提前熄滅,若被檢舉仍會被開罰3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只要有打方向燈就保險了嗎?答案恐怕讓不少駕駛大感意外。日前一名駕駛行經台61線快速公路時,雖有打方向燈,卻因燈號未「全程閃爍」直到車身完全入線就提前熄滅,遭後方車輛檢舉開罰3,000元。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終遭法院判決敗訴,法官明確指出,方向燈必須顯示到「這動作結束」為止,否則就是違規。

切車道燈號「提前熄滅」 法官:須閃到車身完全入線
這起案件發生在桃園市大園區台61線路段。該名駕駛主張變換車道前已提前打燈提醒,且過程中未造成危險,質疑裁罰過重。然而,法院審理後指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變換車道時,方向燈必須從車身開始偏移起持續閃爍,直到「四輪完全進入新車道」為止。法官勘驗畫面發現,該車在壓線過程中燈號數度熄滅,並非全程持續顯示,認定違規屬實。

「全程使用」意指從準備跨線開始,到車輛完全進入新車道、回正後才能關閉。(示意圖/資料照)

國道快道罰金3000起跳 「點一下」就關算違規
究竟方向燈要打多久才合法?法規強調「全程使用」意指從準備跨線開始,到車輛完全進入新車道、回正後才能關閉。若僅在切換瞬間「點一下」,或在車身尚未入線前就熄燈,皆屬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般道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元至3,600元,若是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罰鍰則提高為3,000元至6,000元。

國道陷阱多? 警廣宣導:開始到結束都要打好打滿
類似案例在網路上也引發熱議,日前也有網友在Mobile01交流經驗,直呼「方向燈到底要亮多久?」對此,專業網友點出關鍵「四個輪子都進入新車道才算完成」、「國道時速快,燈號是給後車的保命符」。交通部也多次重申,《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明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必須「全程」使用方向燈,若只是短暫閃幾下就關掉,依法就是違規,駕駛人千萬別跟荷包過不去。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全台瘋媽祖

進香熱潮席捲全台,萬人隨行盛況空前,今年雙媽會更成年度矚目焦點

生活圖解懶人包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