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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北檢聲明京華城案絕無洩密 周軒曝檢方想說「這些話」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9月16日11:54 • 發布於 09月16日11:54
北檢今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三立電視台記者馬郁雯。(記者陳彩玲攝)
北檢今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三立電視台記者馬郁雯。(記者陳彩玲攝)

莊文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京華城容積弊案偵查進行中,由於近期陸續有媒體獨家報導偵查進度,藍白砲轟偵查不公開被視為無物,檢方自清主動分案調查是否有人員洩密,今天(16日)發聲明向外界說明初步查證情形。政治工作者周軒看完整篇聲明內容後,白話分析檢方想傳達給外界的意思,直呼「寫的真的很強」!

台北地檢署今下午發布聲明表示,檢方已於9月12日、13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的「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馬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此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記者報導都是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的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的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

北檢進一步指出,偵查相關資訊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都可接受知悉,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落實「偵查不公開」有賴於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北檢呼籲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的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違反偵查不公開。

周軒今天下午在臉書分享北檢聲明內容,並畫下重點直呼「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的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違反偵查不公開」。周軒表示,「首先是聲明中第2點提到『有鑑於本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廣受社會關注,本署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這就是故意在告訴某些人,有『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這個東西喔!而且你們不是都很關注這一件案子嗎?我只好依照作業辦法內第8條寫這個新聞稿告訴你們案子辦得怎樣喔。」

他接著說:「再來就是聲明第3點中提到『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這一段也是很故意,就是要告訴你們,偵查資訊不是只有北檢知道,辯護人跟告訴代理人還有被告都知道喔,但是我們查了發現北檢沒有人洩密,所以到底是誰洩密呢?」

京華城案調查工作如火如荼進行中,由於近期陸續有媒體獨家報導偵查進度,藍白砲轟偵查不公開被視為無物,檢方自清主動分案調查是否有人員洩密,16日發聲明向外界說明初步查證情形。(資料照)
京華城案調查工作如火如荼進行中,由於近期陸續有媒體獨家報導偵查進度,藍白砲轟偵查不公開被視為無物,檢方自清主動分案調查是否有人員洩密,16日發聲明向外界說明初步查證情形。(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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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 🦄Cheng💫lin🌸 @ིྀ༃
    司法已死
    09月16日12:35
  • 加菲貓
    重點有記者都說檢調是消息來源,200%呢
    2天前
  • 重機銷售 陳志杰
    北檢新聞稿 沒問出消息來源 讓真像大白 推拖期他人
    09月16日12:19
  • 林通海
    台北市政府的副市長局長都委會委員都說這20%是圖利罪不能淦,是假老二硬要淦的。 法官也認定是假老二明知而故意為之。是誰在造謠?就是你們這些文盲小草! 裁定理由全文如下: 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2天前
  • Yuan
    檢調線,不是法警線,律師線,記者是犯嫌加證人
    09月16日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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